爱德华作为老板唯一的要求就是,死死咬住斯坦福!
    他认真的告诫自己的西海岸第001号员工:“乔尔,你得明白,这次我们的对手是谁?莱曼校长和他背后的斯坦福,我们如同挥舞投石器面对巨人歌利亚的牧羊少年。但很遗憾,现实世界里没有神话,哪怕正义站在我们这边!可正义女神是蒙着双眼的……”
    乔尔非常激动:“老板,我肯定尽心!”
    “嗯,我相信你的法学素养,也相信你的个人道德水准以及职业道德,你会是个好律师。但是作为一个前辈,我要给你传授一点人生经验,或者说我自己总结出来的打官司的窍门……”
    虽然年纪相差不过一岁,爱德华还真有资格说这话,毕竟是州高级法院、联邦巡回法院、联邦最高法院打过通关的狠人,实际上他已经在无意间创造了一个司法界的记录:
    有史以来最年轻的打通关的律师,并且全部获得了胜利!
    这让司法界和新闻界为之哗然,要知道随着合众国的日趋发展,整个国家越发庞大笨重,司法成了条文的海洋,年轻律师一鸣惊人出头的日子早就过去。
    实际上在18、19世纪,由于一切刚刚兴起,整个国家都在快速建设发展中,随之而来的就是司法建设严重落后社会发展,这一时期的法律很不完善。
    如果律师足够聪明甚至狡猾的话,完全可以大钻特钻其中的漏洞来维护自己委托人的合法或者非法的利益。
    这个事情是律师和检察官孤胆英雄的黄金时代,无数的先辈依靠自己的智慧和胆略在同行中脱颖而出,赚取了巨大的财富同时构建起自己的司法王国。
    其中的翘楚……咳咳,就是大家敬爱的林肯总统,在合众国的记载中,年轻的林肯律师以机灵和雄辩闻名。
    这话翻译过来就是狡猾和狡辩……
    当然,对于准国父大家都是要持有溢美之词。
    咳咳,也就在遥远的南方,比如阿拉巴马,当地人才会在喝多了的时候讲述各种“林肯笑话”,内容听起来荒诞不经,可若是仔细琢磨,还是能够发现某些草蛇灰线的黑历史……
    爱德华是怎么知道的?当然是克里斯酒足饭饱之后说的……
    可现在国家依然在快速发展,而司法建设的速度也在加快,这是明面的说法,实际上就是广大学阀通过这100多年的不断努力,在司法领域跑马圈地。
    每个大律所都有自己擅长的司法领域,并且这个领域的法学权威通常就是律所的高级合伙人。
    在美国的制度下,一个优秀的法学教授是非常“自由”的。
    当他疲劳时,可以躲进最优秀的法学院教书育人,大力发展自己学派的基础人员。
    等他休息够了,就可以挑个合适的时候出山从政,此时通常是他所在党派的候选人成了总统,那么这位教授可以进入司法担任国家律师,或者负责专业司法审议;可以去联邦巡回法庭担任法官;可以去担任联邦检查官。
    如果这时候己方是在野党,那么可以曲线一下,去己方党派控制的州,担任高级法院法官或者地方检察官。
    或者干脆成为某个政治大佬的私人法律顾问;
    如果他的权威足够的话,甚至可以在创立咨询机构,一方面向政府出售研究报告,一方面成为一名优秀的立法/废法游说者。
    更妙的是,不管他疲劳或者勤奋,都不妨碍其成为一家大律所的合伙人,在司法市场上获得丰厚的报酬。
    这种情况下,年轻人出头是越来越难!
    乔尔,太明白这一切了。
    所以太才要抄近路。
    爱德华对他的想法也是心知肚明,唯一的担心就是怕这个家伙太要证明自己,急于求成搞出歪门邪道,如果一旦被对方抓住漏洞,那么官司就结束了。
    而爱德华的内心底线是,八年,这个官司至少得打满八年!
    可这话他又不能对乔尔明说,毕竟大家相处才几个月而已,还不够深入了解。
    当爱德华把这个“伟大”的任务交给乔尔时,他立刻知道自己的机会来了!
    这是考验!
    爱德华继续交代:“我的经验就是,不要急切的想成功,要面对现实,我们的对手太强大了。所以,官司不急,一天一天的慢慢打下去,一步一个脚印,夯实基础。我们宁可无所建树,也不能因为着急而被对方抓住漏洞!明白嘛!我们不光追求正义的结果,同时这个过程也是维护合众国宪法尊严的最佳实践!”
    对此,乔尔点头不已。
    至于他是真的要为维护宪法尊严和建国先贤的制宪理念而不惜一切代价的和莱曼校长及其走狗撕咬还是说心照不宣的把这个官司慢慢慢慢慢慢的打下去,爱德华并不关心,他也懒得去管。
    因为这对他而言并不重要。
    如果乔尔是前者,那么很好,说明他是个有信仰的人,如果是后者,情况也不坏,证明这家伙足够的机灵。
    爱德华不知不觉间心态已经产生了变化,这是上位者看待下属的视角和方法。
    完全不需要去了解这个下属的道德品质好坏,只要看他是否有能力解决问题。
    道德品质差在职场上完全不是问题,只要自己手里有足够的胡萝卜和大棒就行了。
    更何况道德品质败坏的家伙,通常都不是笨蛋,特别会为其自身利益考虑,那么只要老板能不断的满足其利益需求,也就可以不停的使唤他。
    至于反噬这种事情……
    坦白说,现在考虑还有点早。
    但经历过伯格曼事件后,爱德华也算是看开了,通过暴力一劳永逸的去解决问题,似乎也是个不错的选择。
    只要自己把事情做得干净,那大家就会权当无事发生过……
    伯格曼可是让多少人吃得肚皮滚圆啊,包括他自己。
    把这些事情安排妥当之后,他开始继续投入研究工作,同时也使唤乔尔把事关肖克利教授的报纸杂志都拿来。
    这是莱曼校长在所罗门面前分派给他的“任务”。
    老实说看起来有点棘手,但既然这两位大人物做了一笔交易,那么校长大人显然也没有必要来坑自己这个小人物,尤其是被所罗门带着来拜访的。
    因此大可以相信莱曼校长的话,这是一笔对双方都有好处的买卖。
    看完资料后,爱德华双手捂脸,这动作和莱曼校长当日一摸一样,显然他明白了对方那时的心情确实宁可再来三个弗兰克林也比这个肖克利要省心。
    关键就在于,弗兰克林的言行像个小丑,但好歹是包裹在理想主义光辉之下的,也就是莱曼校长和弗兰克林之间虽然地位悬殊,但却是一场势均力敌的战斗,可以理解为资本主义大战sh主义。
    堂堂正正的主义之争,听起来还像是回事。
    而肖克利教授的故事,就充满了真正意义上的喜剧风格,说的不好听点肖克利成功的把所有的对手的智商都强行降到和他一样的地步,然后用丰富的经验打败他们。
    按理说,诺贝尔物理学奖得主的智力肯定没有问题,然而现实就是那么诡异。
    肖克利的前半生和后半生,似乎就像碎尸案中的尸体……看起来有联系,但实际上都是各自独立的可以强行拼起来,但那可能还不如尸块看起来顺眼。
    威廉·肖克利,出生于英国,三岁那年和作为矿业工程师的父亲一起移民美国加州。
    随即在加州长大上学,考入麻省理工学院,研究方向是固体物理,他一路打上去,最终拿到博士学位并且留校任教。
    大名鼎鼎的贝尔实验室去mit挖人。
    二战结束后,贝尔实验室开始研究新一代电子管,这个项目交给肖克利负责。
    他不负众望,和两位同事沃尔特·布兰坦和约翰·巴丁发明了晶体管。
    这可以说是划时代的伟大发明,晶体管的出现让美国在电子设备方面大幅度超过了老对头苏联。
    当mig17的火控雷达只能进行简单的测距瞄准时,北美防空司令装装备的f106战斗机已经能够在地面的控制下完成几乎所有的战术动作……这都是电子科技代差所带来的丰厚报酬啊!
    为此,肖克利三人组分享了1956年的诺贝尔物理学奖。
    随后,他从贝尔实验室辞职,回到加州开始创业,他从全国招揽青年才俊,其中最出名的是八个人。
    都是博士,并且在各自领域内的表现远超同侪,几乎可以说是领军人物。
    当这些人聚集起来以后,圣克拉拉山谷开始了大规模的电子产业,硅谷由此得名。
    所以,他被称为硅谷第一号居民倒也符合实际,没有肖克利圣克拉拉山谷背靠斯坦福也能发展起来,但肖克利的存在是大大的加速了这一切的过程。
    当然由于他的粗暴作风,这些年轻人后来集体离开创办仙童半导体,随后又创办了intel……
    肖克利大受打击,清空所有股份,进入斯坦福。
    斯坦福对这么一位大佬的加入当然欣喜若狂……
    结果,他不务正业,转行到遗传学实验上。
    实验的结果自然是黑不如白。
    然而在遗传学生物学领域中,斯坦福也是牛人辈出,他们对于一个半路出家的没有明确师承的半吊子家伙自然看不上,哪怕他曾经是诺贝尔奖得主,尤其在得知他那些莫名其妙的充满了各种反科学试验试验结果的理论时。
    几乎所有的专业人士都在嘲笑他……
    唯一能和他有共同语言的大概是人在纽约的,冷泉港实验室主任因为“发现”dna而获得诺贝尔奖的詹姆斯·沃森,两人虽然研究方向不同,在生物学上的造诣高低判若云泥,但殊途同归的得出黑人智商低下结论。
    生物学极其发达的美国,就只有这么两位大佬,一东一西相互唱和,看起来颇为凄惨。
    肖克利这些论调主要在60年代末期开始密集发布,而这恰好是左派学生运动最激烈的时刻。
    学生运动的核心就是平权!
    肖克利倒好,公然冒天下之大不韪!
    这fxxk的还了得?!
    年轻学生立刻要求对肖克利的文章进行审查删节,并且要求校方禁止其公开发表奇谈怪论。
    这里面跳得最高的就有弗兰克林和保罗·鲁斯特。
    在他们的带领下,肖克利的遗传生物课这简直是邪门也不知道莱曼校长是怎么想的竟然允许他开课,经常被打断被阻挠。
    就是他本门绝技固体物理学课程也受到池鱼之殃,隔三初五被革命群众以各种革命的方式捣蛋。
    然而,肖克利非但不接受校训,反而更加变本加厉,于是就有了那门惊世骇俗的研究生选题课《退化学:人类行为遗传学以及种族差异的新的研究方法》。
    说实话,这个选题一看就是极度的政治不正确,而且充满了先射箭再画靶子的风格。
    对此,“必胜”组织立刻不干了!
    弗兰克林那时联系其他几个激进组织公开声明:“不应该允许这种课程在斯坦福校园中传播!绝对不允许!为此我们将会采取一切可以采取的手段!”
    这个问题让莱曼校长很头痛。
    因为肖克利的课程和弗兰克林的煽动是完全两码事情,后者可以归结为唆使暴力,而前者从某个角度上可以认为是学术自由。
    私立大学的学术氛围不错,允许各种奇奇怪怪的观点存在,这些观点乃至学科或许是错误的,但在和这些错误做斗争的过程却是非常有益的。
    按照某位政治人物的话来说,大学里的各种奇谈怪论就好比是疫苗,因为有了这玩意才能加强人们对不良思想和言论的抵抗能力,这话说得极有水平。
    可落实下来就麻烦了。
    大学里当然允许开设马列主义课程,甚至在某些大学的战争学院里还有专门的游击战拆解,这都可以归为学术自由。
    只是……公然声称黑人智力低下……这也确实过分了点……根本就是把jfk和约翰逊总统的民权运动扔在地上摩擦啊。
    要是在纽约的大学,肖克利多半会被砸烂狗头,但加州共和党的地盘,风气相对保守,革命群众也没那么多。
    加上莱曼校长之前花了大力气去保护肖克利,一方面是看中他能给斯坦福带来的声誉,另一方面也因为大学对奇谈怪论向来宽容……
    肖克利虽然被骂成狗,但倒是没受到任何实质性的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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