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请戈渊和叶婉清以及卫家人之外,猴子还喊上了其他的兄弟。
    因为之前猴子和赵灵仙等人也算是因为叶婉清而认识,彼此之间关系还不错,所以猴子这一顿饭把周蓉和赵灵仙也喊上了。
    许绪因为有点私事没能出席,不过请赵灵仙给他带了一份礼物,算是心意到了,很用心。
    “就吃一顿饭,这还有礼物收啊?哈哈哈,这多不好意思。”
    猴子是个性子粗的,之前也没有想过请一顿饭大家乐呵乐呵竟然还能收礼,有点不好意思接。可叶婉清和其他人都准备了礼物,他就抓了抓头发接受了。
    人情往来就在于一个往来,小混混不拘小节,以后把人情还回去就行。
    因为人逢喜事精神爽,猴子脸上的笑就没断过。
    他乐呵地把礼物收起来,准备过两天都给沈蔷寄过去,让沈蔷也好好开心开心。
    沈蔷不在湘城,这顿饭就猴子一个主人,不过有一群兄弟在,叶婉清也能把赵灵仙等人照顾好,这一顿饭吃得挺热闹的。
    吃过饭,叶婉清临走的时候猴子突然不好意思地喊住她。
    “嫂子,我想请教一下你,你们女人都喜欢什么东西啊?我想把今天收到的礼物给蔷姐,哦,不,给沈蔷寄过去,我自己也得送一份,就不知道送什么。”
    之前猴子为了追沈蔷,也没少送这个送那个,但是沈蔷一直都不肯接受。
    现在两人终于在电话里确定了关系,猴子就想好好地送一份礼物,他相信,沈蔷这一次不会拒绝。。
    叶婉清想笑。
    她没想到,猴子和沈蔷两人相处,他竟然叫沈蔷为“蔷姐”。
    想想好像也是,沈蔷的年纪要比猴子大上一两岁,喊一声姐也没错。只要他们两个不介意,这些小称呼也算是两人私下的情一趣。
    叶婉清想了想之后,给猴子出主意,问道:“你们以后是怎么打算的?”
    猴子问:“什么打算?”
    叶婉清:“你和沈蔷在一块儿了,以后肯定是要结婚的?结婚之后两人总不可能还是两地分居的状态吧?是你去沈蔷那边呢,还是她来你这边?”
    猴子僵住:“这个……这个问题,跟我要送礼物这件事有关系吗?”
    事实上,他和沈蔷才确定关系,都没有想到那么后的事情。
    戈渊鄙视地插话:“你连这个都没想好,还说什么送礼物?男人啊,真不能心里没点成算。”
    说着,得意地挑了挑眉,瞅着叶婉清。
    他就可有成算了!
    叶婉清:“……”
    这男人,以为她会表扬他吗?
    猴子也感觉很委屈,但被戈渊揍过那么多顿之后不想再领教那滋味了,在戈渊面前不敢放肆,只默默地摊了摊手。
    戈渊嫌弃地瞪了猴子一眼。
    看到这两人的互动,叶婉清更想笑了。
    他一眼就看出了猴子现在的状态。
    男人也许性子就是比女人要粗一些,猴子没有怎么想过之后的事情,但叶婉清肯定沈蔷是想过的。
    只是,她不知道沈蔷具体是什么想法。
    叶婉清建议:“我的意思是,现在大家都是成年人了,想法也实在,与其玩什么惊喜,不如送点实实在在过日子能用得上的东西。沈蔷的经历和人不同,我想她的心智和想法也和小女生不一样,她最需要的是你的在意和踏实。”
    “那我要怎么做呢?”猴子认真求教。
    叶婉清:“如果你们以后打算在广州发展,你就去广州买一套房子,把你们以后的家定下来。同样的,如果你们决定留在湘城,那就在湘城这边把房子弄妥当。”
    猴子虽然有经商的胆子,但却没有戈渊那么敏锐的目光和魄力,所以他现在最赚钱的产业也就是录像厅。以后再发展事业的话,估计就是再开两家录像厅。
    与此同时,他也没有添置产业的想法,现在就将就着住在录像厅店面楼上的小房间里。那个小房间面积小,环境也吵,肯定不适合居家生活的。
    要是以后沈蔷过来了,两人肯定要再买一套房子作为居所。
    “房子?”猴子越想越觉得可行,兴奋地一砸拳,“行,那我这就去办!”
    成家立业,成家立业啊!
    他说着就要走。
    戈渊正想问问他是在湘城这边买房子还是去广州,去广州那边的话,手里存的老婆本够不够,结果猴子又打转回来了。
    直接求到了叶婉清头上:“嫂子,嘿嘿……我想去一趟广州,去那边买房,你能不能让你同学给我买张火车票啊?越快越好!”
    赵灵仙和周蓉已经先走了,猴子跟赵灵仙也没熟到那份上,不好意思单独去找她。
    叶婉清忍不住笑:“行,我一定跟她说。”
    “那太谢谢啦!”猴子兴奋地咧开嘴笑,一边往远处跑一边喊:“渊哥,嫂子,等我从广州回来再请你们吃饭啊!我先去收拾收拾东西,我要去广州了!”
    “这是傻了吧?”戈渊气道。
    叶婉清却再也忍不住笑出声,伸手挽住戈渊的手臂:“渊哥,猴子是真喜欢沈蔷。”
    喜欢到根本没去跟沈蔷商量谁去谁那边的问题,而是直接站在沈蔷的立场做出了决定,愿意为她放下湘城这边的事情去广州。
    大部分男人是心思粗,但好男人知道该往哪方面努力之后,就不会让自己的女人失望。
    就跟她的渊哥一样。
    叶婉清将脸颊轻轻贴在戈渊的手臂上,笑容久久没有落下。
    *
    因为叶明珠的事情,叶婉清最近没有多少精力关注卫军和卫红的事情。
    卫军跟他之前说的一样,报考了湘南大学,也顺利考上了。
    还是和叶婉清一个系。
    虽然没有叶婉清成绩那么好,但他也是以前几名的成绩靠进学校的,又让卫家在远山村大大出了一次风头。
    卫怀农和刘丽秀特别开心,走路都带着风。
    考上了大学,卫军也住到了湘城。
    虽然叶婉清这边院子有空房间给他住,但他仔细思考之后决定还是留在学校里。不为别的,就是为了和同学多相处相处,积累一点人脉。
    被叶婉清影响得眼界越来越开阔,卫军现在不再是之前那个想为家里减轻负担而要辍学的少年,更不是一心只读圣贤书的书呆子。
    他知道自己想要在以后帮得上叶婉清,现在就要多积累,只有多积累才有机会厚积薄发。
    对于卫军的选择,叶婉清是赞赏的。
    她因为拖家带口的不可能住宿,卫军现在没有这方面的顾虑,当然是住在学生宿舍更好,更不容易跟同学生疏。
    并且,她因为彩虹桥手工作坊的关系跟很多同学关系不错,至今都还给人提供勤工俭学的机会,发展人脉上没有任何阻碍。
    但卫军不同,他现在是按照普通的路子在走,很多东西都需要他一步步铺垫,慢慢完成。
    至于卫红那边,情况又有点麻烦。
    之前卫军和卫红两兄妹住在戈渊的院子里,彼此照顾,又有王胖子妈他们照顾着,倒是没有什么安全性上的考虑。
    可现在卫军来了省城,卫红一个人住在清水县,叶婉清就不放心了。
    再加上前不久才结束叶明珠的事情,虽然那三个犯罪分子已经被枪毙了,杀鸡儆猴,以后应该不会再有人轻易犯类似的错误,可是……万一呢?
    要是那三个犯罪分子的家人想闹事,找人报仇呢?
    叶婉清觉得赌不起,也不想赌。
    再发生那种事情,她觉得自己可能会气死!
    她思前想后一番,又亲自跑了一趟清水县三中,去找她读书时的班主任曾老师。
    戈渊也不放心她一个人去,非要陪着。
    陪着就陪着吧,叶婉清虽然觉得没有什么必要,但自家大男人对自己的照顾,她打从心里觉得温暖,也舍不得拒绝。
    曾老师是一个很严肃的人,曾经因为对叶婉清的误解而不太喜欢她,可后来叶婉清用时间证明了自己,又成了曾老师的得意爱徒。
    叶婉清在过年的时候拜访过曾老师一回,如今再一次拜访,是为了卫红的事情。
    曾老师家里有老公孩子,还有一个婆婆跟他们住,但叶婉清希望曾老师可以考虑一下,让卫红住到她家里。
    以后卫红跟着曾老师上下班,晚上曾老师还能辅导辅导卫红的功课,叶婉清也会给一笔不菲的补课费给曾老师。
    一举多得。
    这时候的老师都很清贫,曾老师家里也不例外。
    虽然她和老公是双职工,但家里吃穿住行都要花钱,还有一个生病吃药的老人要赡养,曾老师的家庭经济状况并不是很好。
    卫红住到曾老师家里,可以跟曾老师家的小姑娘一个房间,不是很打扰他们家的正常生活,还能为他们解决经济压力。
    而对叶婉清来说,她也大大的放心了。
    叶婉清专门跟曾老师谈这件事,重点没有放在解决曾家经济问题上,而是请曾老师多多照顾卫红这个亲人都不在身边的小姑娘,务必保证一下她的安全。
    曾老师和家人商量了一番,答应了下来。
    送叶婉清下楼的时候,曾老师感慨地拉住叶婉清的手:“婉清,你变了。”
    “嗯?”叶婉清有些诧异地挑眉,心里有些紧张。
    一般人说“你变了”,还会再加一句“你以前不是这样的”,这代表了一种控诉,像是在追悔一个人从纯真变得世故和不那么善良。
    叶婉清紧张兮兮地站在曾老师面前,用力反省着自己刚才的言行,还有自己这许久以来的一切,思考着自己是不是有哪里做得不妥当……
    然而,曾老师却欣慰地笑了,拉起了她的手。
    “以前啊,你刚来三中的时候,我觉得这个小姑娘漂亮是漂亮,但看着却有些心思深沉,眼神有些发冷,所以第一印象就不太喜欢你。”
    “后来看你那么招男孩子喜欢,隔壁班的班主任还因为这个找我闹,我就对你更有意见了。我以为你不是去读书的,只是想认识一个能考上大学的男孩子然后嫁人,又或者是虚荣心作祟。”
    “可后来你用实际行动告诉我,我的偏见是一件多么可怕的事情,我反倒很感谢你。”
    “你在三中读书的时候,我就觉得你在慢慢的变化,现在一看,这种变化更明显了……孩子,我不知道是什么让你发生改变,当我觉得现在的你看上去比过去要快乐多了。”
    “我第一次见你的时候,你眼神里憋着一股子倔强,冰冷和尖锐都藏在笑容下面,可现在你却是单纯的快乐。”
    “现在的你,很幸福吧?”
    幸福?
    叶婉清更深地愣住,然后,突地转眸看向站在身后的戈渊。
    四目相对,戈渊下意识抬手揉了揉她的头顶,明明是看上去有点粗犷,有点凶的男人,可这一刻他的黑眸中满是温柔宠溺。
    “是啊。”叶婉清看向曾老师,脸上扬开灿烂的笑容,“我现在很幸福。”
    因为戈渊,因为很多。
    她自己都不知道重生之后的自己都多愤懑,有多冷漠,可现在……她心里的坚冰融化,胸腔里跳动的这颗心脏比前世要更加柔软。
    因为她幸福。
    *
    叶婉清把卫红的事情解决了,卫家的人也都放心下来。
    等她再回到省城的时候,得知猴子已经出发去广东那边找沈蔷了。
    之前叶明珠走得着急,叶婉清没有时间给她准备太多东西,这次猴子要去广东,叶婉清提前拜托他捎带一些她自己做的剁辣椒和坛子菜给叶明珠。
    让叶明珠和叶向党两人在异乡也能吃上家乡风味,也算是一种幸福吧?
    一群人等着猴子的好消息,结果,突发意外。
    在猴子出发五天后,叶婉清家里迎来一个不速之客。
    沈蔷。
    她竟然从广东那边回来了!
    “你怎么回来了?”叶婉清一惊,下意识问出这句话之后,才发现自己说的话有些不妥当,“我……我不是不欢迎你啊,但是……你跟猴子碰面了吗?”
    沈蔷也有点无奈:“我先去他的录像厅找了他,结果听到他兄弟说他去了广东,但为什么去那边也说不清,只让我来问你。”
    叶婉清:“……”
    “他是去找我的?”沈蔷问。
    “是啊……”叶婉清叹了口气,又笑。
    这都是什么事儿啊?
    不过,她现在确定了,不仅猴子对沈蔷真是一腔真心,沈蔷也是实打实把猴子放在了心里。
    不然她也不会千里迢迢地回来。
    对上沈蔷困惑不解的双眼,叶婉清把猴子说要送沈蔷礼物,跟她求意见,她因此跟猴子说的一段话复述给了沈蔷听。
    “事情就是这样。”叶婉清说道,“我跟他说女人都是想要安稳的,而你们分居两地的情况不能一直持续下去,总得有一个人付出和妥协,所以他就奔着广东那边去了,一点儿也没犹豫。”
    沈蔷惊讶地捂住了嘴巴,然后,泪水很快就充盈了眼眶。
    “他怎么就那么傻呢?”
    “说都不跟我说一声就做了这么大的决定,那个傻子,我……真的是,让我白跑一趟!”沈蔷声音埋怨,可含着泪的眼睛里却满是幸福。
    叶婉清揶揄地瞅了她一眼:“你好意思说猴子,那你现在是为什么出现在这里?对了……沈老板不会是过来我们彩虹桥进货的吧?”
    “……”沈蔷真心实意地感谢,“谢谢你帮我想了这么一个好理由。”
    叶婉清:“……”
    “还是女人了解女人。”沈蔷笑着说了实话,“其实我就是心里不踏实,总觉得这一段感情像是在做梦,不敢置信我这样的情况还会有人真心喜欢。但是,只要有一点可能我就要争取,所以我来了湘城。”
    “猴子的店子在湘城,不好变动,但我不一样。我是做服装生意的,大不了我从广东那边进货来湘城卖,在这边开个店子。”
    “如果我想偷懒的话,以后让明珠给我进货,我在这边等着收包裹就行了。明珠是我一手带出来的,她的审美和眼光比我还要好,进货那些错不了。”
    叶婉清问:“那你在广东那边打下来的基础呢?说不要就不要了?”
    沈蔷笑得很明媚:“那有什么关系?我去广东也才一两年而已,可我自己选择的男人,是要过一辈子的。我有事业心,但也不是事业心那么强的人,我很清楚我自己想要什么。”
    她想要的,是一个温暖的家。
    因为她觉得猴子能给她,所以她放下广东的一切过来了。
    只可惜……
    猴子那个傻子跟她一样,竟然跑广东去了!
    或许,这也能叫心有灵犀?
    叶婉清了解清楚了来龙去脉,杏眸一弯,忍不住冲着沈蔷笑出声。
    这两人啊。
    *
    猴子赶到广东之后没见到沈蔷,整个人都傻了,在叶明珠口中了解到情况,又跟沈蔷打了一通电话之后才算是缓过来。
    两人之前没有就这些事讨论过任何,现在闹出这么一个大乌龙,再讨论倒是也不算晚。
    这个乌龙,就当是浪漫好了。
    反正浪费的只有时间和车票,通过这件事反应出来的感情才是最最珍贵的东西。
    相比猴子的冲动,沈蔷倒是经过了深思熟虑的。
    她决定以后把工作重点放到湘城来,至于广东那边,反正叶明珠已经有叶向党过去照顾,她也算是放心了,就把那边的事情都交给叶明珠。
    叶明珠以后做得好,是叶明珠自己的,叶明珠要是做亏了,那也不关她的事情了。
    总之,她已经跟叶明珠交割清楚了。
    叶婉清跟叶明珠打了电话,跟叶明珠确定了这件事。
    叶明珠打算一直在广州发展,以后也有可能会去深圳,毕竟那边成了经济特区,很多政策比外面要更好。
    总之,她会坚持拼事业,要做一个自己拥有资本的女强人,绝对不叫人看不起。
    至于之前跟沈蔷一起和彩虹桥签订的代理商合同,以后就由她一个人来了。
    她也跟叶婉清保证,她一定会拿出成绩来。
    *
    等猴子再从广东回来,和沈蔷之间本来就很好的感情再一次升温。两人都是没有家累的人,二话不说的,直接奔着结婚去了。
    叶婉清不时听说他们两人的消息,知道他们在着手买房子和置办家具那些,觉得他们这一对儿也真是挺配的,就等着喝喜酒了。
    沈蔷这边找到了良人,叶婉清叶婉清会想想叶明珠。
    只不过叶明珠现在年纪也不大,考虑这事倒是不用那么着急。
    并且,无论叶明珠是什么想法,叶婉清觉得自己都不会太过干涉……个人自有个人的考量,别人又何必插手太多呢?
    她只是希望叶明珠能幸福。
    而很快的,她就没有精力思考这些了……因为,在一次晨起刷牙莫名干呕之后,她惊恐地发现,她的身体好像有些不对劲。
    然后,她好像很久没有来大姨妈了。
    这……
    她和戈渊一直都有做措施的,极少有不做措施的时候。
    最近一次,也就那一晚上她想要在上面做女王,然后豪气冲天地说女人在上面容易怀孕,措施也不用做了……
    就那么一次,就中招了?
    真有那么巧合?!
    心里揣着这么一件大事,叶婉清自己都不敢置信,所以也没第一时间把这件事说出去,怕是白惊吓或者惊喜一场。
    她先自己去找了医生,拿到了确定的结果之后,才一脸恍惚地回了家。
    因为去看医生,她比平时要晚很久回家,到家的时候已经是傍晚六七点钟,戈渊今天回来得早,已经在家里呆了好一阵了。
    见她一脸恍惚地回来,进院门的时候还差点没站稳,他连忙皱着眉头朝她走,边走边凶她:“眼睛长在脸上是摆设吗,不会看路?”
    叶婉清:“……”
    她有些没有反应过来,一双水盈盈的杏眸傻兮兮地看着戈渊,愣愣的,这样子倒是叫戈渊凶不起来了。
    其实他也舍不得凶,这不是看她不会照顾自己,这才担心了吗?
    “出什么事了?”戈渊又问。
    “我……”叶婉清吞了吞口水,“渊哥,出大事了。”
    “大事?”戈渊眉头一拧。
    叶婉清深吸一口气,用力地点了点头。
    都闹出人命了,可不是大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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