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一十九章 王子殿下
错身经过他身边的时候,威西努嗅到了一股让他感到亲切的气息。
这股气息,与他体内的血脉源自于同一股。
穆茗在钢琴前坐下,心中感慨颇多。
他已经很长时间没有弹钢琴了,那些亲密无间的音符似要死去。
可就在手指触碰到黑白键的那一刻,他找回了熟悉的感觉,那些死去的音符又活了过来。
气势磅礴的前奏响起,振聋发聩。
穆茗的手指很纤细,给人以温柔之感,但他的演奏却极具爆发力。
朱颜和威西努瞬间就被感染了。
同样是《命运交响曲》,穆茗的演奏和威西努相比,在情感的表达上更为含蓄。
没有威西努那般气势如虹,也没有史诗来临的慷慨激昂之感,却又恰到好处。
不是英雄持着利剑一路拼杀斩却命运,而是一个籍籍无名的小人物,饱经风霜与人间磨难,熬过漫漫长夜之后,终于扼住了命运的咽喉。
丰沛的情感能引人共鸣,但过犹不及。
古典乐派讲究严谨的结构,和谐的音响与严密的逻辑,一般采用单旋律主音音乐结构,其调性明确且主线清晰。
和浪漫音乐流派相比,古典乐以严肃、稳重为主,更崇尚理性。
“真羡慕你啊,你是纯血!”
他喃喃地道,声音被淹没在悠扬的琴音里。
曲终,朱颜的掌声更甚,对着威西努说道:“看来你还得好好学学啊。”
“学不可以已。”
威西努点了点头。
“小家伙,最近过得怎么样?之前看到你被通缉,我还挺担心的。”
朱颜看着穆茗,轻轻地道。
“能坐在这里,当时是安然无恙了。”
穆茗笑了笑,看着威西努的眼睛说道:“这位先生,我觉得您有些亲切,我们是故人吗?”
“应该不算吧。”
威息怒笑着,摘下了兜帽,露出了和他一样的白发,只是里面夹杂着几缕黑色,像是挑染。
“是我唐突了,您的演奏技艺很好,方便交个朋友吗?”
穆茗很少有主动交朋友的意愿,但面对这个能在音乐上引起他共鸣的人,他伸出了手。
“我很乐意!”
威西努握住了他的手,淡淡地笑着。
两人坐在一起,促膝长谈,从巴赫聊到莫扎特,再从莫扎特聊到贝多芬。
威西努很喜欢贝多芬的音乐,他说贝多芬是集古典乐的大成者,却又不拘泥于古典乐的形式,开浪漫之先河,他很倾佩这样的开拓者。
一旁的朱颜听着两人滔滔不绝的演奏心得,还有音乐术语,只觉得无聊,挠着布偶猫软软的肚子。
穆茗和威西努交流了很久的心得,像是找到了知音。
从穆茗的演奏中,威西努感受到了自己的音乐所缺乏的是什么。
天色渐晚,两人依旧相谈甚欢,穆茗为威西努指出了演奏中存在的一些瑕疵。
他有时候太拘于形式,有时候又太过放飞自我,音乐需要张弛有度,这才是完美节奏。
“时间不早了,我该回去了,改天我们再一起交流吧。”
看着窗外弥漫的夜色,穆茗略带歉意。
“好,一言为定。”
威西努微笑着,他的话不太多,没有过分热情,总是带着礼貌的生分。
这样的人,很难接纳别人走进他的内心,但穆茗这个朋友,他是认可的。
除了志同道合以外,还有来自血脉的肯定。
“再见!”
穆茗挥了挥手,出了门。
威息努看着他的背影,恶魔的感官能看见两道狰狞的伤口。
“折翼?原来是你啊,王子殿下。”
从恍惚之中回过神来,威西努喃喃地道:“我们都一样,都背负着弃族的命运。”
说罢,手指便在琴键上跃动,《命运交响曲》再次响起。
“你说,人类这样落后渺小的种族,为什么会创造出这样伟大的艺术呢?”
威西努有些不解。
“我不知道,但那个孩子应该是知道的。”
朱颜淡淡地道,怀中的布偶猫一脸舒适,享受着主人的抚摸。
……
网鱼网咖,藜蹲坐在无烟区的电竞椅上,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屏幕。
阿银蜷缩在她旁边的沙发上睡觉,桌上堆了一摞外卖的餐盒。
就在藜又一次越塔强杀的时候,对面的蛮族之王像是蹲坑的时候便秘一样,发出愤怒的怒吼。
“啊啊啊啊!”
“正义必胜!”
斩杀失败,盖伦倒在了防御塔下,蛮族之王在塔下开始跳舞。
“妈的,他开挂了吧,一滴血怎么老是打不死?”
藜气得涨红了脸,像是炸毛的猫咪。
穆茗来到了她身后,倒是没有像以前那样揪住她的衣服后领带她回家,而是安静地看着。
阿银醒来看到了主人,便立刻撒娇要抱抱。
穆茗抱着阿银,像带娃一样哄了好一会儿,藜的游戏正好结束。
虽然她又菜又混,但还是躺赢了。
穆茗坐在了她的位置上说道:“一起玩一把,然后回家,我给你们做饭吃。”
“阿银最喜欢主人了!”
小肥龙憨憨地,一听到穆茗要做饭,就开心地摇摆着尾巴。
“好!”
见穆茗没有生气,藜开心得不得了,赶紧凑过去,在他脸上吧唧了一口。
输入账号和密码之后,看着那个“弟弟世界第一可爱”的游戏id,穆茗不由得有些失落。
这个是大小姐改的名字,他想了想,在商场买了改名卡,去掉了“弟弟”这两个字。
游戏开始,两人双排下路,藜给穆茗选了阿木木,用了“王子不是我”的皮肤,她自己则选了安妮的“舞会公主”。
穆茗不知道这两款皮肤背后的意义是什么,他只是操纵着阿木木一次次地挡在安妮的身前。
十分钟的时候,下路已经送了二十个人头。
每当屏幕变灰的时候,两个人就会忍不住笑出声。
阿木木倒下之后,残血的安妮就会站在他的旁边,心甘情愿地被对面打死,就连死也要死在一起。
听说这个皮肤的背景故事里,阿木木是个舔狗,藜觉得它怪可怜的。
所以在游戏里,藜想要给它一些慰藉。
“你可以走的嘛,非要留下来干嘛?”
穆茗忍不住问道。
“你死了,我活着也没什么意思了。”
藜无所谓地道。
穆茗听着,突然想起了雁丘。
“问世间情为何物,直教人生死相许。”
元好问是为大雁写的这句诗,起因是一位猎人弯弓射下了公雁,母雁见伴侣离去,便不想独活,撞死在了地上。
元好问便有感而发,留下了这句千古名句,随后,他从猎人手里买来大雁,将它们合葬。
埋葬这对大雁的地方,便是雁丘。
穆茗看着她好看的侧脸,微微恍了神。
灯光下的公主殿下,太美太温柔。
同时又有些愧疚,因为他和藜两个坑货,打野螳螂的晋级赛无望。
游戏结束,穆茗一手牵着阿银,一手挽着藜的胳膊出了网咖。
藜紧紧贴在穆茗身旁,十指紧扣,小鸟依人的样子格外可爱。
阿银牵着他的手,像是乖巧的小妹妹,一看到路边的烧烤摊就走不动路。
回到棚户区的时候,那辆熟悉的迈巴赫停在了门前。
温暖的车灯如情人的双眼,含情脉脉地凝望着他。
穆茗低垂着眼帘,不发一言地转身。
“今天我们不回家吃饭了,去下馆子。”
这股气息,与他体内的血脉源自于同一股。
穆茗在钢琴前坐下,心中感慨颇多。
他已经很长时间没有弹钢琴了,那些亲密无间的音符似要死去。
可就在手指触碰到黑白键的那一刻,他找回了熟悉的感觉,那些死去的音符又活了过来。
气势磅礴的前奏响起,振聋发聩。
穆茗的手指很纤细,给人以温柔之感,但他的演奏却极具爆发力。
朱颜和威西努瞬间就被感染了。
同样是《命运交响曲》,穆茗的演奏和威西努相比,在情感的表达上更为含蓄。
没有威西努那般气势如虹,也没有史诗来临的慷慨激昂之感,却又恰到好处。
不是英雄持着利剑一路拼杀斩却命运,而是一个籍籍无名的小人物,饱经风霜与人间磨难,熬过漫漫长夜之后,终于扼住了命运的咽喉。
丰沛的情感能引人共鸣,但过犹不及。
古典乐派讲究严谨的结构,和谐的音响与严密的逻辑,一般采用单旋律主音音乐结构,其调性明确且主线清晰。
和浪漫音乐流派相比,古典乐以严肃、稳重为主,更崇尚理性。
“真羡慕你啊,你是纯血!”
他喃喃地道,声音被淹没在悠扬的琴音里。
曲终,朱颜的掌声更甚,对着威西努说道:“看来你还得好好学学啊。”
“学不可以已。”
威西努点了点头。
“小家伙,最近过得怎么样?之前看到你被通缉,我还挺担心的。”
朱颜看着穆茗,轻轻地道。
“能坐在这里,当时是安然无恙了。”
穆茗笑了笑,看着威西努的眼睛说道:“这位先生,我觉得您有些亲切,我们是故人吗?”
“应该不算吧。”
威息怒笑着,摘下了兜帽,露出了和他一样的白发,只是里面夹杂着几缕黑色,像是挑染。
“是我唐突了,您的演奏技艺很好,方便交个朋友吗?”
穆茗很少有主动交朋友的意愿,但面对这个能在音乐上引起他共鸣的人,他伸出了手。
“我很乐意!”
威西努握住了他的手,淡淡地笑着。
两人坐在一起,促膝长谈,从巴赫聊到莫扎特,再从莫扎特聊到贝多芬。
威西努很喜欢贝多芬的音乐,他说贝多芬是集古典乐的大成者,却又不拘泥于古典乐的形式,开浪漫之先河,他很倾佩这样的开拓者。
一旁的朱颜听着两人滔滔不绝的演奏心得,还有音乐术语,只觉得无聊,挠着布偶猫软软的肚子。
穆茗和威西努交流了很久的心得,像是找到了知音。
从穆茗的演奏中,威西努感受到了自己的音乐所缺乏的是什么。
天色渐晚,两人依旧相谈甚欢,穆茗为威西努指出了演奏中存在的一些瑕疵。
他有时候太拘于形式,有时候又太过放飞自我,音乐需要张弛有度,这才是完美节奏。
“时间不早了,我该回去了,改天我们再一起交流吧。”
看着窗外弥漫的夜色,穆茗略带歉意。
“好,一言为定。”
威西努微笑着,他的话不太多,没有过分热情,总是带着礼貌的生分。
这样的人,很难接纳别人走进他的内心,但穆茗这个朋友,他是认可的。
除了志同道合以外,还有来自血脉的肯定。
“再见!”
穆茗挥了挥手,出了门。
威息努看着他的背影,恶魔的感官能看见两道狰狞的伤口。
“折翼?原来是你啊,王子殿下。”
从恍惚之中回过神来,威西努喃喃地道:“我们都一样,都背负着弃族的命运。”
说罢,手指便在琴键上跃动,《命运交响曲》再次响起。
“你说,人类这样落后渺小的种族,为什么会创造出这样伟大的艺术呢?”
威西努有些不解。
“我不知道,但那个孩子应该是知道的。”
朱颜淡淡地道,怀中的布偶猫一脸舒适,享受着主人的抚摸。
……
网鱼网咖,藜蹲坐在无烟区的电竞椅上,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屏幕。
阿银蜷缩在她旁边的沙发上睡觉,桌上堆了一摞外卖的餐盒。
就在藜又一次越塔强杀的时候,对面的蛮族之王像是蹲坑的时候便秘一样,发出愤怒的怒吼。
“啊啊啊啊!”
“正义必胜!”
斩杀失败,盖伦倒在了防御塔下,蛮族之王在塔下开始跳舞。
“妈的,他开挂了吧,一滴血怎么老是打不死?”
藜气得涨红了脸,像是炸毛的猫咪。
穆茗来到了她身后,倒是没有像以前那样揪住她的衣服后领带她回家,而是安静地看着。
阿银醒来看到了主人,便立刻撒娇要抱抱。
穆茗抱着阿银,像带娃一样哄了好一会儿,藜的游戏正好结束。
虽然她又菜又混,但还是躺赢了。
穆茗坐在了她的位置上说道:“一起玩一把,然后回家,我给你们做饭吃。”
“阿银最喜欢主人了!”
小肥龙憨憨地,一听到穆茗要做饭,就开心地摇摆着尾巴。
“好!”
见穆茗没有生气,藜开心得不得了,赶紧凑过去,在他脸上吧唧了一口。
输入账号和密码之后,看着那个“弟弟世界第一可爱”的游戏id,穆茗不由得有些失落。
这个是大小姐改的名字,他想了想,在商场买了改名卡,去掉了“弟弟”这两个字。
游戏开始,两人双排下路,藜给穆茗选了阿木木,用了“王子不是我”的皮肤,她自己则选了安妮的“舞会公主”。
穆茗不知道这两款皮肤背后的意义是什么,他只是操纵着阿木木一次次地挡在安妮的身前。
十分钟的时候,下路已经送了二十个人头。
每当屏幕变灰的时候,两个人就会忍不住笑出声。
阿木木倒下之后,残血的安妮就会站在他的旁边,心甘情愿地被对面打死,就连死也要死在一起。
听说这个皮肤的背景故事里,阿木木是个舔狗,藜觉得它怪可怜的。
所以在游戏里,藜想要给它一些慰藉。
“你可以走的嘛,非要留下来干嘛?”
穆茗忍不住问道。
“你死了,我活着也没什么意思了。”
藜无所谓地道。
穆茗听着,突然想起了雁丘。
“问世间情为何物,直教人生死相许。”
元好问是为大雁写的这句诗,起因是一位猎人弯弓射下了公雁,母雁见伴侣离去,便不想独活,撞死在了地上。
元好问便有感而发,留下了这句千古名句,随后,他从猎人手里买来大雁,将它们合葬。
埋葬这对大雁的地方,便是雁丘。
穆茗看着她好看的侧脸,微微恍了神。
灯光下的公主殿下,太美太温柔。
同时又有些愧疚,因为他和藜两个坑货,打野螳螂的晋级赛无望。
游戏结束,穆茗一手牵着阿银,一手挽着藜的胳膊出了网咖。
藜紧紧贴在穆茗身旁,十指紧扣,小鸟依人的样子格外可爱。
阿银牵着他的手,像是乖巧的小妹妹,一看到路边的烧烤摊就走不动路。
回到棚户区的时候,那辆熟悉的迈巴赫停在了门前。
温暖的车灯如情人的双眼,含情脉脉地凝望着他。
穆茗低垂着眼帘,不发一言地转身。
“今天我们不回家吃饭了,去下馆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