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洁!
但也让麦千寻满心怀欢喜,毕竟对方终于答应下来了,约定在冬至那一天晚上吃晚饭。
为了这一天,麦千寻怎敢怠慢,直接在下午的体育课旷课了,早早回去宿舍洗澡更衣,将自己打扮得好一些,起码不至于平日间那般地老土。
那个时候,麦千寻账户上足足有着差不多二十万的存款,在学生之中绝对是能够称得上一位富豪级人物了。
那所学校中,估计人均每月的生活费不超过七百,普遍点甚至只有四五百,最多的能有每月上千都是相当了不起的事情了,但是麦千寻账号中足有二十万,可想而知他在学生中是如何地有钱了。
或许称之为首富也并不为过,因为并不认为其他学生能有二十万,哪怕就是其他学生的父母想要有空余的二十万也是相当困难。
只是这一笔二十万的资金并没有一个人知道,这也是他想要拿来未来创业所用的启动资金,连父母也没有告诉,先作为秘密,日后赚了更多钱再给回家里。
其实对于冬至勉强算得上约会的吃饭来说,麦千寻倒是想过去租一辆名牌车,例如宝马、奥迪之类,也好在对方面前炫耀一下自己的身价,让对方臣服拜倒。
不过这个念头只是在心头上闪过了一刹那就是消失了。若是真的如此,那么即便真的谈恋爱了,这段感情也就不再是真正纯净的感情,变得物质而污染起来了,这不是他所希望的那种感情。
面对着这样的感情,他还不如直接包上一个姿色不错的女孩,这样岂非是更好。
哪怕在这所公办院校,他都相信能够做到这一点,这个社会上的拜金女永远都不会少,哪怕就是这些在校学生,都是显得现实。
这个社会上,金钱并非是万能的,但没有钱是万万不能,麦千寻历经了二十年,身边经历过的种种事情,怎会是不明白这一点。
他深深明白到金钱的重要性,但至少,在学院之中,他都是希望能够得到一份不谈钱的纯洁爱情,仅此而已。其他的,即便谈婚论嫁到了需要婚房的时候,以他的能力,只要真心喜欢着对方,无论是车还是房子,其实都并不难。
最后,他只是穿上了从集市上几十块淘来的一件地摊货黑色卫衣,一条休闲裤,总算将自己弄得比起平时都要好上一些。
看了看时间,在扣扣上问了一下何宁,觉得时候差不多了,麦千寻才终于走出去。
何宁的宿舍并不在学校里面,和大二的一样,都在校外,距离学校压根就是对面而已。因此,麦千寻很快就来到了他宿舍楼下的小商场前等待着。
不多时,一如既往显得朴素的何宁下来的。
盈盈浅笑间便是轻缓地来到了麦千寻的身边,从麦千寻身后拍了拍他的肩膀,倒是她这个受约人不显得多么拘束,道:“走吧。”
毫无所疑,今日的何宁是个清新小佳人,她脑后梳着一束活泼带有灵气的清新小马尾辫儿,稍显婴儿肥的俏圆脸蛋儿白里透红,肤色白皙,琼鼻俏挺,双眸如蕴温泉般黑白分明,秋水无暇。
顾盼间熠熠生辉,麦千寻忍不住紧张起来,依旧是有些拘束。
从小到大,除却了一些相熟的女生,如夏雪这样的红颜知己外,和心中喜欢的女生吃饭,破天荒还是头一遭,麦千寻怎会是不心慌紧张呢。
两人并肩走在路上,麦千寻则是小心翼翼自己走在外面,而何宁则是在里面,被他护在里面,这样稍显得安全一些。
紧张中的麦千寻并没有注意到,这一刻何宁俏圆甜美的脸颜中无形中微红了一下。
彼此之间都是有一句没一句聊着,事实上麦千寻不是什么情场老手,只能是如此干聊着。
约定吃饭的地方并不在校门口那些成群人在一起排队的快餐店,怎么也算是一次约会,要是真的跑去那些快餐店,这还真是一次糟糕的恋爱前小约会,麦千寻再傻也不会傻到约喜欢的女孩跑去那些快餐店吃饭。
两人勉强算得上初次约会的地方是一所比较优雅淡静的餐厅,或者来说是一个看上去比较高级一点的快餐店,依旧是摆脱不了快餐店的桎梏。
但是这所快餐式餐厅无论装修还是环境,都比起学校门口前的那些好上太多倍,干净整洁,装修明亮。
这是麦千寻事前考虑过的吃饭地点,价格不算太贵,而且胜在有种约会的氛围。
灯光呈现柔和的芒果黄色,绕梁三尺的轻音乐,二层上更是只有一张桌子,淡雅书香,摆满了各种各样的书籍,电脑、动漫、生活、游戏等等皆有,可谓是一个小书库。
初次约喜欢的女孩吃饭,麦千寻心里无论如何都是算得上很紧张,正在紧张没有话题聊天,便是在送饭上来时候就随便找了几本书,跟何宁聊起来动漫。
不得不说,这个看似温柔恬静,梳带着一束马尾辫儿的祖籍川氏的女孩儿何宁,比起麦千寻都要显得健谈得多,或许更不会怯场。
大概是因为她是经管系模特队的一员,因为她的身高并不比麦千寻低上多少,肤色白色,样貌清秀,穿上鞋就有了这样的丽质天赋
可是身高问题偏偏就是麦千寻的一个硬伤,一米七也不到的个子。
没办法,该发育的年纪因为家里贫穷,没有得到好好的营养摄取,到了富裕起来之后却是已经长不高了,故而这辈子恐怕也就是这点身高而已。
麦千寻知道何宁喜欢看动漫,而他同样也喜欢看动漫。
早就在初一的时候,家里的黑白电视机终于去旧换新,换成了梦寐以求的彩色电视机,更是配上了dvd这样的播碟器。
二姐可谓是个典型的动漫爱好迷,早就是买了一大堆的动漫光盘回来,整天都在看,因此麦千寻也经常看着动漫,多多少少都知道不少动漫。
有了动漫的话题,两人也在彼此聊着各自的见解心得,讲到兴起的时候,两人相视一眼,会眼一笑。
不多时,何宁的饭率先送上来了,是猪扒鸡蛋饭,木作的小饭盒,很精致,不过并没有第一时间动手,而是默默地静等了几分钟,待得麦千寻的饭也上来的时候,这才开饭。
麦千寻看得心里暗叹,这样的女孩子做女朋友很合适的,懂得等人。
这一顿饭相谈也算是甚欢,最后的饭钱却是她付的,虽然麦千寻想要自己掏钱包付钱,只是何宁说他送了水晶钢琴,这一顿饭就由她来付账,下一次再让他付钱吧。
好吧,第一次约会喜欢女孩的麦千寻不知如何去言,但也心里暗暗欣喜,因为何宁这样说话分明是下一次也能够一次吃饭,可以约会,更进一步了。
在何宁的请求下,两人在外面走了一圈才回去,那个时候都是晚上九点多,在冬至的时候算得挺晚了,而且路上并没有多少人。
对于这座坐落在四方是山中的公办院校,说实在麦千寻一直都不是很放心这里的安全,因此走到一半的时候麦千寻提议回去,何宁并没有反对。
期间,麦千寻一直在鼓着勇气,想要牵过何宁的手。只是一向有心没胆的他哪里敢这样做,一路上都在犹豫中,最后送她回到宿舍楼下后回去的时候,差点就捶胸顿足地后悔了。
好好的机会居然是完全没有把握,他真是笨蛋一个。
后来就连一直暗中撮合着两人的王木木都是看不过眼了,朝他骂了一句笨蛋这样的字眼。
麦寻月也自认是笨蛋,好好的机会都没有把握下来,不过还有机会,就是平安夜那一天,他想要表白。
回到宿舍的时候,常青树公司总经理打来了电话,知道他放假,电话中言语交谈是希冀麦千寻能够在寒假的时候过来常青树工作,美名其曰寒假工。
总经理言称给予的薪酬不会太低,日常上班工资、公司福利补贴,节假日福利、年终分红都会预算上他一份,加起来恐怕也会不会少于四万。
这是常青树的待遇,也就是因为麦千寻的软实力才能够得到这样优渥的待遇,那些所谓的名牌大学生刚出来的时候又有多少人能够达到这一步,哪怕就是国外的美利坚哈佛、牛津、麻省理工之类的学生在读书期间能够做到这一点的,都堪称是屈指可数。
不过这是归功于麦千寻的编程方面的优秀才能做到,否则仅以这所院校真正走出社会能够做到这一点的学生,恐怕不可能。
麦千寻回应道,不知道寒假有没有空,不过如果有空会是考虑到常青树上班的。
次日一早,麦千寻头一次翘课了。
尽管已经是接近了期末考试,不过对于他来说一点也不着紧,毕竟在这样的三流中的三流院校中,成绩并不能够决定一切,他之所以到来这里的最大目的并不是为了学习,而是在享受那种轻松的校园氛围,仅仅如此而已。
当然也希望享受一下属于青春的激情,谈一谈恋爱,最好是属于终身伴侣,例如目前喜欢中的何宁,那一位甩着马尾辫儿的带有点点灵气的俏圆女生。
他没有带电脑到学校,逃课是为了到网吧上网,顺便也下载一些东西。
有了第一次约会经历,麦千寻第二次熟能生巧地在扣扣上面邀请。
不久后,何宁在扣扣上就是发来了开心的表情,答应下来了,说很开心。
麦千寻趁机就说只要你高兴我也高兴。
何宁说为什么?
麦千寻不知道哪里来的勇气,这一刻竟是毫不犹豫就是回了一句——因为我喜欢你!
回到这一句后,麦千寻直接当机短路了,傻傻呆呆地看着手机屏幕上的几个字,后悔已经来不及,没想到自己心动不如行动,手头上直接就这样回复了一句。
聊天系统的另一边上,那个马尾辫女孩也似是愣住了,竟然久久没有回过一句。
麦千寻黯然一叹,在手机上打上了对不起三个字,正要回复,但是这个时候何宁回复了,问道这是真的吗?
麦千寻心想一不做二不休,直接就是摊开来算了,就算拒绝了,日后相见尴尬,但都算了,无所谓了。
这个人生二十年来第一次向喜欢的女生表白的雏儿男生回过去:你没有看错,这是真的,我的确喜欢你,从第一次见面就是喜欢上了你,一见钟情。
何宁迟疑了,道这是很重要的事情,她需要好好地考虑一下,不能随便决定。
麦千寻知道,这个有些婴儿肥的俏圆女生自小至大都没有谈过恋爱,一直都与情感经历正如麦千寻一样,懵懂未知,单纯得像是一张白纸般。
也正如许多学生情侣认识一样,认为喜欢上一个人就是一生一世的事情,不能胡乱决定,这是对于自己的不负责。
尽管麦千寻也曾经这样地想过,不过他终究是有着心理准备。
哪怕真正和何宁谈恋爱,他都心知肚明一点。没有永恒爱情的情侣,虽然学院中无忧无虑的恋情是最为纯净无暇的,但是一旦出了社会,外出工作,这种纯净无暇的校园爱情终究是会被冲垮的。
毕业季就是分手季,这是一个相当现实的问题,麦千寻从来都是考虑其中。
麦千寻第一次追求女生,自然是坚持不懈,在她迟疑的时候道他在网上买了一个毛毛熊,是送给她的,无论最后她答应还是不答应,他都会送给她的。
这个年纪的麦千寻终究是个情窦初开的小男生,单纯得可怜,洁白如纸,只想一心对待喜欢的女生付出他几乎所有的好。
何宁再三迟疑,麦千寻就乘胜追击道,问她喜不喜欢自己。
何宁言称她也不知道,她也不知道什么叫做喜欢。
“你对我有没有好感,就是不坏的感觉。”麦千寻问道。
“有。”
“有好感就是代表喜欢,这就是喜欢。”麦千寻几乎是以一种拐骗的性质哄骗着对于恋爱知释程度上一塌糊涂的何宁。
用他的话来说,好感就是喜欢,你对我有好感,就是代表你喜欢我。
可怜单纯的何宁被阅读过一些恋爱书籍的麦千寻这般地欺骗上手了。
最后,他表白成功了,尽管是在扣扣上面表白,显得有些不体面,不过还是表白成功了。
何宁很开心,在扣扣上面表示希望麦千寻能够对她当面说上一句说上我喜欢你四个字。
麦千寻怎会是推脱,难得是追求到了喜欢的女神,自是答应了下来,道明天晚上约会的时候,我就会当面说出来。
其实他还想白天都和何宁在一起,可惜王木木拉着何宁要去逛商场买东西,故而作罢。
那年那月那日,正式跨入平安夜的凌晨一点,麦千寻和会计班的何宁,双方确定下了关系,正式成为一对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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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也让麦千寻满心怀欢喜,毕竟对方终于答应下来了,约定在冬至那一天晚上吃晚饭。
为了这一天,麦千寻怎敢怠慢,直接在下午的体育课旷课了,早早回去宿舍洗澡更衣,将自己打扮得好一些,起码不至于平日间那般地老土。
那个时候,麦千寻账户上足足有着差不多二十万的存款,在学生之中绝对是能够称得上一位富豪级人物了。
那所学校中,估计人均每月的生活费不超过七百,普遍点甚至只有四五百,最多的能有每月上千都是相当了不起的事情了,但是麦千寻账号中足有二十万,可想而知他在学生中是如何地有钱了。
或许称之为首富也并不为过,因为并不认为其他学生能有二十万,哪怕就是其他学生的父母想要有空余的二十万也是相当困难。
只是这一笔二十万的资金并没有一个人知道,这也是他想要拿来未来创业所用的启动资金,连父母也没有告诉,先作为秘密,日后赚了更多钱再给回家里。
其实对于冬至勉强算得上约会的吃饭来说,麦千寻倒是想过去租一辆名牌车,例如宝马、奥迪之类,也好在对方面前炫耀一下自己的身价,让对方臣服拜倒。
不过这个念头只是在心头上闪过了一刹那就是消失了。若是真的如此,那么即便真的谈恋爱了,这段感情也就不再是真正纯净的感情,变得物质而污染起来了,这不是他所希望的那种感情。
面对着这样的感情,他还不如直接包上一个姿色不错的女孩,这样岂非是更好。
哪怕在这所公办院校,他都相信能够做到这一点,这个社会上的拜金女永远都不会少,哪怕就是这些在校学生,都是显得现实。
这个社会上,金钱并非是万能的,但没有钱是万万不能,麦千寻历经了二十年,身边经历过的种种事情,怎会是不明白这一点。
他深深明白到金钱的重要性,但至少,在学院之中,他都是希望能够得到一份不谈钱的纯洁爱情,仅此而已。其他的,即便谈婚论嫁到了需要婚房的时候,以他的能力,只要真心喜欢着对方,无论是车还是房子,其实都并不难。
最后,他只是穿上了从集市上几十块淘来的一件地摊货黑色卫衣,一条休闲裤,总算将自己弄得比起平时都要好上一些。
看了看时间,在扣扣上问了一下何宁,觉得时候差不多了,麦千寻才终于走出去。
何宁的宿舍并不在学校里面,和大二的一样,都在校外,距离学校压根就是对面而已。因此,麦千寻很快就来到了他宿舍楼下的小商场前等待着。
不多时,一如既往显得朴素的何宁下来的。
盈盈浅笑间便是轻缓地来到了麦千寻的身边,从麦千寻身后拍了拍他的肩膀,倒是她这个受约人不显得多么拘束,道:“走吧。”
毫无所疑,今日的何宁是个清新小佳人,她脑后梳着一束活泼带有灵气的清新小马尾辫儿,稍显婴儿肥的俏圆脸蛋儿白里透红,肤色白皙,琼鼻俏挺,双眸如蕴温泉般黑白分明,秋水无暇。
顾盼间熠熠生辉,麦千寻忍不住紧张起来,依旧是有些拘束。
从小到大,除却了一些相熟的女生,如夏雪这样的红颜知己外,和心中喜欢的女生吃饭,破天荒还是头一遭,麦千寻怎会是不心慌紧张呢。
两人并肩走在路上,麦千寻则是小心翼翼自己走在外面,而何宁则是在里面,被他护在里面,这样稍显得安全一些。
紧张中的麦千寻并没有注意到,这一刻何宁俏圆甜美的脸颜中无形中微红了一下。
彼此之间都是有一句没一句聊着,事实上麦千寻不是什么情场老手,只能是如此干聊着。
约定吃饭的地方并不在校门口那些成群人在一起排队的快餐店,怎么也算是一次约会,要是真的跑去那些快餐店,这还真是一次糟糕的恋爱前小约会,麦千寻再傻也不会傻到约喜欢的女孩跑去那些快餐店吃饭。
两人勉强算得上初次约会的地方是一所比较优雅淡静的餐厅,或者来说是一个看上去比较高级一点的快餐店,依旧是摆脱不了快餐店的桎梏。
但是这所快餐式餐厅无论装修还是环境,都比起学校门口前的那些好上太多倍,干净整洁,装修明亮。
这是麦千寻事前考虑过的吃饭地点,价格不算太贵,而且胜在有种约会的氛围。
灯光呈现柔和的芒果黄色,绕梁三尺的轻音乐,二层上更是只有一张桌子,淡雅书香,摆满了各种各样的书籍,电脑、动漫、生活、游戏等等皆有,可谓是一个小书库。
初次约喜欢的女孩吃饭,麦千寻心里无论如何都是算得上很紧张,正在紧张没有话题聊天,便是在送饭上来时候就随便找了几本书,跟何宁聊起来动漫。
不得不说,这个看似温柔恬静,梳带着一束马尾辫儿的祖籍川氏的女孩儿何宁,比起麦千寻都要显得健谈得多,或许更不会怯场。
大概是因为她是经管系模特队的一员,因为她的身高并不比麦千寻低上多少,肤色白色,样貌清秀,穿上鞋就有了这样的丽质天赋
可是身高问题偏偏就是麦千寻的一个硬伤,一米七也不到的个子。
没办法,该发育的年纪因为家里贫穷,没有得到好好的营养摄取,到了富裕起来之后却是已经长不高了,故而这辈子恐怕也就是这点身高而已。
麦千寻知道何宁喜欢看动漫,而他同样也喜欢看动漫。
早就在初一的时候,家里的黑白电视机终于去旧换新,换成了梦寐以求的彩色电视机,更是配上了dvd这样的播碟器。
二姐可谓是个典型的动漫爱好迷,早就是买了一大堆的动漫光盘回来,整天都在看,因此麦千寻也经常看着动漫,多多少少都知道不少动漫。
有了动漫的话题,两人也在彼此聊着各自的见解心得,讲到兴起的时候,两人相视一眼,会眼一笑。
不多时,何宁的饭率先送上来了,是猪扒鸡蛋饭,木作的小饭盒,很精致,不过并没有第一时间动手,而是默默地静等了几分钟,待得麦千寻的饭也上来的时候,这才开饭。
麦千寻看得心里暗叹,这样的女孩子做女朋友很合适的,懂得等人。
这一顿饭相谈也算是甚欢,最后的饭钱却是她付的,虽然麦千寻想要自己掏钱包付钱,只是何宁说他送了水晶钢琴,这一顿饭就由她来付账,下一次再让他付钱吧。
好吧,第一次约会喜欢女孩的麦千寻不知如何去言,但也心里暗暗欣喜,因为何宁这样说话分明是下一次也能够一次吃饭,可以约会,更进一步了。
在何宁的请求下,两人在外面走了一圈才回去,那个时候都是晚上九点多,在冬至的时候算得挺晚了,而且路上并没有多少人。
对于这座坐落在四方是山中的公办院校,说实在麦千寻一直都不是很放心这里的安全,因此走到一半的时候麦千寻提议回去,何宁并没有反对。
期间,麦千寻一直在鼓着勇气,想要牵过何宁的手。只是一向有心没胆的他哪里敢这样做,一路上都在犹豫中,最后送她回到宿舍楼下后回去的时候,差点就捶胸顿足地后悔了。
好好的机会居然是完全没有把握,他真是笨蛋一个。
后来就连一直暗中撮合着两人的王木木都是看不过眼了,朝他骂了一句笨蛋这样的字眼。
麦寻月也自认是笨蛋,好好的机会都没有把握下来,不过还有机会,就是平安夜那一天,他想要表白。
回到宿舍的时候,常青树公司总经理打来了电话,知道他放假,电话中言语交谈是希冀麦千寻能够在寒假的时候过来常青树工作,美名其曰寒假工。
总经理言称给予的薪酬不会太低,日常上班工资、公司福利补贴,节假日福利、年终分红都会预算上他一份,加起来恐怕也会不会少于四万。
这是常青树的待遇,也就是因为麦千寻的软实力才能够得到这样优渥的待遇,那些所谓的名牌大学生刚出来的时候又有多少人能够达到这一步,哪怕就是国外的美利坚哈佛、牛津、麻省理工之类的学生在读书期间能够做到这一点的,都堪称是屈指可数。
不过这是归功于麦千寻的编程方面的优秀才能做到,否则仅以这所院校真正走出社会能够做到这一点的学生,恐怕不可能。
麦千寻回应道,不知道寒假有没有空,不过如果有空会是考虑到常青树上班的。
次日一早,麦千寻头一次翘课了。
尽管已经是接近了期末考试,不过对于他来说一点也不着紧,毕竟在这样的三流中的三流院校中,成绩并不能够决定一切,他之所以到来这里的最大目的并不是为了学习,而是在享受那种轻松的校园氛围,仅仅如此而已。
当然也希望享受一下属于青春的激情,谈一谈恋爱,最好是属于终身伴侣,例如目前喜欢中的何宁,那一位甩着马尾辫儿的带有点点灵气的俏圆女生。
他没有带电脑到学校,逃课是为了到网吧上网,顺便也下载一些东西。
有了第一次约会经历,麦千寻第二次熟能生巧地在扣扣上面邀请。
不久后,何宁在扣扣上就是发来了开心的表情,答应下来了,说很开心。
麦千寻趁机就说只要你高兴我也高兴。
何宁说为什么?
麦千寻不知道哪里来的勇气,这一刻竟是毫不犹豫就是回了一句——因为我喜欢你!
回到这一句后,麦千寻直接当机短路了,傻傻呆呆地看着手机屏幕上的几个字,后悔已经来不及,没想到自己心动不如行动,手头上直接就这样回复了一句。
聊天系统的另一边上,那个马尾辫女孩也似是愣住了,竟然久久没有回过一句。
麦千寻黯然一叹,在手机上打上了对不起三个字,正要回复,但是这个时候何宁回复了,问道这是真的吗?
麦千寻心想一不做二不休,直接就是摊开来算了,就算拒绝了,日后相见尴尬,但都算了,无所谓了。
这个人生二十年来第一次向喜欢的女生表白的雏儿男生回过去:你没有看错,这是真的,我的确喜欢你,从第一次见面就是喜欢上了你,一见钟情。
何宁迟疑了,道这是很重要的事情,她需要好好地考虑一下,不能随便决定。
麦千寻知道,这个有些婴儿肥的俏圆女生自小至大都没有谈过恋爱,一直都与情感经历正如麦千寻一样,懵懂未知,单纯得像是一张白纸般。
也正如许多学生情侣认识一样,认为喜欢上一个人就是一生一世的事情,不能胡乱决定,这是对于自己的不负责。
尽管麦千寻也曾经这样地想过,不过他终究是有着心理准备。
哪怕真正和何宁谈恋爱,他都心知肚明一点。没有永恒爱情的情侣,虽然学院中无忧无虑的恋情是最为纯净无暇的,但是一旦出了社会,外出工作,这种纯净无暇的校园爱情终究是会被冲垮的。
毕业季就是分手季,这是一个相当现实的问题,麦千寻从来都是考虑其中。
麦千寻第一次追求女生,自然是坚持不懈,在她迟疑的时候道他在网上买了一个毛毛熊,是送给她的,无论最后她答应还是不答应,他都会送给她的。
这个年纪的麦千寻终究是个情窦初开的小男生,单纯得可怜,洁白如纸,只想一心对待喜欢的女生付出他几乎所有的好。
何宁再三迟疑,麦千寻就乘胜追击道,问她喜不喜欢自己。
何宁言称她也不知道,她也不知道什么叫做喜欢。
“你对我有没有好感,就是不坏的感觉。”麦千寻问道。
“有。”
“有好感就是代表喜欢,这就是喜欢。”麦千寻几乎是以一种拐骗的性质哄骗着对于恋爱知释程度上一塌糊涂的何宁。
用他的话来说,好感就是喜欢,你对我有好感,就是代表你喜欢我。
可怜单纯的何宁被阅读过一些恋爱书籍的麦千寻这般地欺骗上手了。
最后,他表白成功了,尽管是在扣扣上面表白,显得有些不体面,不过还是表白成功了。
何宁很开心,在扣扣上面表示希望麦千寻能够对她当面说上一句说上我喜欢你四个字。
麦千寻怎会是推脱,难得是追求到了喜欢的女神,自是答应了下来,道明天晚上约会的时候,我就会当面说出来。
其实他还想白天都和何宁在一起,可惜王木木拉着何宁要去逛商场买东西,故而作罢。
那年那月那日,正式跨入平安夜的凌晨一点,麦千寻和会计班的何宁,双方确定下了关系,正式成为一对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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