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翻我就翻到了卢逸岚,他们留英学生确实是有自己的圈子的,有几个熟面孔,似乎在那晚的会所见过,当时我已经困得不行,听不进耳机里的歌,只是本能地一张张翻下去,直到看见纪容辅。
准确地说,是青年未满的纪容辅。
他在划船,穿白色的运动装,身架修长舒展,因为刚刚渡过少年期,脸上还十分漂亮,他的琥珀色眼睛在阳光下是非常漂亮的,在镜头里笑得耀眼。
我第一次见到这样的纪容辅,才知道自己错过他多少年。
看来卢逸岚的自信也不是凭空来的,那时候的她也很漂亮,女孩子在十七八岁的时候,有一种类似宝石的光泽,皮肤、牙齿,花瓣一样的唇,那种光彩是能穿透时间的。
我那时候应该十八岁,十八岁的我是什么样子?我忽然兴起,翻墙回来找自己当年的照,结果一搜就搜到我粉丝整理出来的一个合集。五官是我的五官,然而每一张照片中的神色却都宛如陌生人。
我不知道是不是每个人看自己十九岁的照片都是这样,还是只有我活成了另外一个人。有一张照片是在等演出的间隙拍的,后台人很多,文欣,元睿,我,林小白,还有陆宴季洛家,陆宴坐着,林小白趴在元睿背上,我觉察到镜头,转过脸来,看着镜头,干净面孔,神色淡漠,眉眼间有凛然傲气。
那时候的我常常是一副兴味索然的样子,因为对周围的一切都毫无兴趣,觉得苍白无聊,我很难看得起谁。
如果让那时的我看见现在的自己,应该也会觉得不过是个平庸媚俗的废物而已。
我在自己反应过来之前,关掉了那网页,然后静静地坐了很久。
就在这时,屏幕右下角雪上加霜地弹出一条推送,说是前些天在黄峰的摇滚音乐会,元睿的蒙古乐队压轴演出,大获成功。而且裴东宇也低调参加了这次音乐会,被记者采访时说很期待跟这个乐队有合作。
偏偏是裴东宇。
我又打开网页,开始订飞内蒙古的机票,然后给叶宁的邮箱发邮件,让他转告纪容辅我要出门几天,不用担心。然后我开始准备行李,订好闹钟,睡觉。
从七年前开始,我就是这样,一旦心情不好就往元睿那跑,年年如此,元睿大我两岁,长得老成,又常年过着游牧生活,跟我看起来完全两代人。他和我走的是完全不同的路,他志在复兴蒙古音乐,并把民族音乐推向世界,他的音乐来自生活,所以平时像一个牧人一样在草原上四处流浪,追逐水草丰美的地方。他的歌里有草原,有鸿雁,有捕猎的狼群和万马奔腾。而我是自省,写来写去都是都市人内心的一点小情绪。爱情也好,梦想也好,焦虑也好,都是人心里的东西。
其实迄今为止,我写得最好的一首歌应该是《快》,写都市的快节奏,用了音乐剧的技巧,听的人都说心里发慌,治好拖延症,可惜叶蓁改不掉童星时代古灵精怪的唱法,削弱了这歌曲主题,多少算毁了。
我和元睿的风格看似没法比,其实很好比。他已经在他那一类做到极致,我没有。
我又想起我十八岁的眼神,那时候我以为自己天下第一,万万没想到自己有一天也会成为这平庸疲惫人群中的一个。
每思及此,夜不能寐。
我在飞机上喝了一点酒,又吃下褪黑素,一觉睡到内蒙古。
在黄峰下飞机,天寒地冻,我向来当这是自己第二个家,熟门熟路,一下飞机就穿好厚厚羽绒服,帽子口罩手套围巾,我最好音区在中声,哑了虽然更好听,但是我嗓子向来脆弱,不敢冒险。
元睿很适合这地方,风吹日晒,成了美国西部片里的硬汉,像坚果一样。我就不行,我有点像个浆果,薄皮裹着一包水,稍微晒一晒,刮刮北风,就裂了口子,整个人变得蓬头垢面歪瓜裂枣,不成人样。元睿的脸吹红了配大胡子很豪气,我的脸一红,再皲裂了,就有点像山区里拖着鼻涕的留守儿童。
所以我年年往这跑,年年躲在帐篷里,连马都不会骑。
元睿现在都住蒙古包,与世隔绝,手机形同虚设,我在市里直接找到他开琴行的乐队成员贺山,让他开车送我过去。贺山一眼就认出我背的琴盒是哪把吉他,但是他们这讲究互赠礼物,所以一直在跟我夸他的一套扁鼓,大概是希望我跟他互换。
越野车开出了黄峰市,外面是大片绵延草原,一条河蜿蜒着消失在地平线上,开着开着,路就不清晰了。路边偶尔有大片牛羊,握着鞭子的白胡子牧人穿着翻羊皮袄,带着帽子,一脸茫然地看着车开过。
贺山的手机响了一声,是在提醒没有信号了。
“你们上个月在黄峰音乐会上的表演怎么样?”我问了一句。
“很成功!”贺山脸上神采飞扬:“还有人请我们带欧洲演出呢。”
压根就不该问。
我干脆把头靠在车窗上装死,好在贺山他们都是这儿的,我脸嫩,他们一直以为我是元睿的晚辈徒弟之类,要是知道我只比元睿小一岁,还是同年选秀出来,估计就觉得我们今天的差距不可原谅了。
窗外闪过敖包,高高的玛尼杆被石头固定在地上,柱顶牵出许多线,线上许多彩旗乱飘,大大小小的蒙古包坐落在草原上,有穿着蒙古传统服饰的汉子骑马追着我们的车,发出热烈的大笑。
总算在天黑之前到了,我又饿又冷,车到了还不想动,贺山直接打开车门跳了下去,我正盯着远处灰蒙蒙的草原出神,车窗被敲了两下,玻璃上忽然贴上一张脸。
元睿留了一脸胡子,埋住半张脸,本来就是浓眉深目,这样更加像个胡人了,他有二分之一少数民族血统,早年光顾着摇滚了,这些年专心复兴自己民族音乐,也做出了一番成绩。他性格向来爽朗,像乔峰,隔着玻璃对我笑。
“有汤喝吗?”我把车厢当玻璃温室,先不忙着下车,隔着窗户问他。
“有啊!”元睿仍然笑得开心,拉开车门,我这才发现他穿了一身蒙古族服装,身形本就高大,鼓囊囊的,熊一样,手撑着车厢顶,一个人就挡住了整整一个方向的光。
我跳下了车,把耳机线收了起来。
“我路上在听你们的歌。”
元睿脸上露出惊讶神色,然后又不好意思起来,搓了搓手。要知道我在音乐上向来眼高手低,挑剔刻薄,哪天混不下去了,去当个乐评家也不错。
“怎么样?”
“挺好,人声部分到顶了,配乐民族风太重,照搬的吧,结构太松散。你既然做蒙古金属,就干脆重新好好做结构,你们现在胜在新鲜感,所以国际上很受欢迎,但是卸去新手光环,真的坐下来跟凯尔特金属、维京金属那些比,还是有差距的。不然也不会一直在国内打不开……”
我一面说,一面进了蒙古包,轻车熟路在毯子上坐下来,等元睿给我倒奶茶。贺山一点乐理不懂,也在旁边像模像样地听着,明明听不懂,还一副对我刮目相看的样子。
元睿端了茶过来,把我行李放到一边,蒙古包其实跟我家的卧室有点像,都是直接打通的,热奶茶,做饭、睡觉、招待客人都在一个大空间里,中央安置一个火塘,周围铺着羊毛地毡,我很喜欢元睿这里的手工挂毯,上次带回去一条,被叶宁那家伙抢走了。
我屈起一条腿,坐在地上,歪在一边烤火,外面估计要天黑了,贺山急着走,说晚了怕有狼。
我很喜欢草原上的狼,有次开车跟着一个狼群走了半天,险些迷路,狼这种动物有种特别的风骨,或者叫狠性,元睿有一首曲子,描绘的就是狼群捕猎黄羊的故事,用号角模拟狼嚎,开场很惊艳,中段太乱,又急又赶,蒙古族的传统弦乐被金属乐盖过去了,后面更是一泻千里。头重脚轻不能细听。元睿这种野路子就有这毛病,一开始让人眼前一亮,结构一泡污,关键自己还不知道哪里不对劲,只能分辨好与不好。
我大概药效没过,车上冷,到帐篷里被暖气一熏,手里捧着热气腾腾的奶茶,炉火烤着,毯子围着,登时就犯起困来,刚说着吉他,话还没讲完,意识已经模糊起来了。被搬上床的时候醒来一次,是元睿帮我脱了外套。元睿这人其实挺豪爽,他们自己乐队出去玩,大块吃肉大碗喝酒,喝醉了横七竖八一躺,压根没人管。唯独对我照料周全,大概我的脸实在很有欺骗性,所以每每把我当成温室花朵。
第37章 自毁
一觉醒来天都亮了。
暖和还是暖和,尤其外面天寒地冻,草叶上都打了霜,所以对比更加强烈。我披着毯子走到门口,掀开帘子,发现元睿已经放了羊群回来了,他自己养了牛和羊,散养,有两条牧羊犬,跟他一样毛发浓密,常年不洗澡,脏得像抹布。
他穿冲锋衣,军裤大靴子,配上大胡子也不难看,骑着高头大马,我肺也不好,冷天刚起床那段总感觉全身都不对劲,看什么都不爽。本来等他来煮奶茶,看见这马顿时来了兴趣:“这马给我玩玩。”
“你会骑马了?”元睿翻身下马,对我刮目相看:“什么时候学会的。”
“刚学不久,会小跑了。”我打量他的马。
“那还差得远呢!”元睿大笑。
我被他笑得不爽起来,靠在门口往外面打量了一下:“外面有狼没?”
“没有。”元睿把马栓好:“这地方还是不够偏僻,狼群除非饿到没办法了,不会来人类领地的。”
也非他说得出口,这鬼地方连信号都没了,还是“不够偏僻”,估计他的偏僻得是卫星都找不到的地方,被狼吃了都没人知道。我一边漱口,一边拿着元睿的手机装着我的卡试信号,围着帐篷转了一圈,手机跟死了一样。我顺手翻了一下,发现他手机里最近的一条信息是去年的。
元睿在给一只小羊羔处理伤腿,跟治人一样给羊腿上夹板,就差打石膏了,他人本来就高大,外面披着的皮大衣领口毛茸茸的,像只熊一样。动作倒不算笨拙,只是他的手大,显得那只羊羔特别小,在他手底下瑟瑟发抖。
“这羊羔再过一个月就可以烤了,肉嫩。”我在旁边懒洋洋点评。
这只已经羊被元睿吓傻了,大概以为元睿要来个花式吃法,认命地躺在地上“咩咩咩……”
元睿给羊绑好了,拿起一根草来跟我看,草茎很结实,深黄色,但是弯弯曲曲的,长出一节一节的小关节,像老人家拄的罗汉竹拐杖,草叶狭长,看起来没什么特别。
“这是一种入侵植物,很结实,一长一大蓬,现在河边全是这种草,很多牲畜都被别了腿,马都有危险。”
我拿过来看了看:“我还说结草衔环一看就是假故事,原来正主在这呢。”
我一讲正事就这样插科打诨,元睿也拿我没什么办法,只好关心起中饭来。
“你想吃烤羊羔?”元睿问我。
“不想。”我嫌弃他:“你不专业,养的羊不好,我要去你邻居家买羊,买了带回北京。”
准确地说,是青年未满的纪容辅。
他在划船,穿白色的运动装,身架修长舒展,因为刚刚渡过少年期,脸上还十分漂亮,他的琥珀色眼睛在阳光下是非常漂亮的,在镜头里笑得耀眼。
我第一次见到这样的纪容辅,才知道自己错过他多少年。
看来卢逸岚的自信也不是凭空来的,那时候的她也很漂亮,女孩子在十七八岁的时候,有一种类似宝石的光泽,皮肤、牙齿,花瓣一样的唇,那种光彩是能穿透时间的。
我那时候应该十八岁,十八岁的我是什么样子?我忽然兴起,翻墙回来找自己当年的照,结果一搜就搜到我粉丝整理出来的一个合集。五官是我的五官,然而每一张照片中的神色却都宛如陌生人。
我不知道是不是每个人看自己十九岁的照片都是这样,还是只有我活成了另外一个人。有一张照片是在等演出的间隙拍的,后台人很多,文欣,元睿,我,林小白,还有陆宴季洛家,陆宴坐着,林小白趴在元睿背上,我觉察到镜头,转过脸来,看着镜头,干净面孔,神色淡漠,眉眼间有凛然傲气。
那时候的我常常是一副兴味索然的样子,因为对周围的一切都毫无兴趣,觉得苍白无聊,我很难看得起谁。
如果让那时的我看见现在的自己,应该也会觉得不过是个平庸媚俗的废物而已。
我在自己反应过来之前,关掉了那网页,然后静静地坐了很久。
就在这时,屏幕右下角雪上加霜地弹出一条推送,说是前些天在黄峰的摇滚音乐会,元睿的蒙古乐队压轴演出,大获成功。而且裴东宇也低调参加了这次音乐会,被记者采访时说很期待跟这个乐队有合作。
偏偏是裴东宇。
我又打开网页,开始订飞内蒙古的机票,然后给叶宁的邮箱发邮件,让他转告纪容辅我要出门几天,不用担心。然后我开始准备行李,订好闹钟,睡觉。
从七年前开始,我就是这样,一旦心情不好就往元睿那跑,年年如此,元睿大我两岁,长得老成,又常年过着游牧生活,跟我看起来完全两代人。他和我走的是完全不同的路,他志在复兴蒙古音乐,并把民族音乐推向世界,他的音乐来自生活,所以平时像一个牧人一样在草原上四处流浪,追逐水草丰美的地方。他的歌里有草原,有鸿雁,有捕猎的狼群和万马奔腾。而我是自省,写来写去都是都市人内心的一点小情绪。爱情也好,梦想也好,焦虑也好,都是人心里的东西。
其实迄今为止,我写得最好的一首歌应该是《快》,写都市的快节奏,用了音乐剧的技巧,听的人都说心里发慌,治好拖延症,可惜叶蓁改不掉童星时代古灵精怪的唱法,削弱了这歌曲主题,多少算毁了。
我和元睿的风格看似没法比,其实很好比。他已经在他那一类做到极致,我没有。
我又想起我十八岁的眼神,那时候我以为自己天下第一,万万没想到自己有一天也会成为这平庸疲惫人群中的一个。
每思及此,夜不能寐。
我在飞机上喝了一点酒,又吃下褪黑素,一觉睡到内蒙古。
在黄峰下飞机,天寒地冻,我向来当这是自己第二个家,熟门熟路,一下飞机就穿好厚厚羽绒服,帽子口罩手套围巾,我最好音区在中声,哑了虽然更好听,但是我嗓子向来脆弱,不敢冒险。
元睿很适合这地方,风吹日晒,成了美国西部片里的硬汉,像坚果一样。我就不行,我有点像个浆果,薄皮裹着一包水,稍微晒一晒,刮刮北风,就裂了口子,整个人变得蓬头垢面歪瓜裂枣,不成人样。元睿的脸吹红了配大胡子很豪气,我的脸一红,再皲裂了,就有点像山区里拖着鼻涕的留守儿童。
所以我年年往这跑,年年躲在帐篷里,连马都不会骑。
元睿现在都住蒙古包,与世隔绝,手机形同虚设,我在市里直接找到他开琴行的乐队成员贺山,让他开车送我过去。贺山一眼就认出我背的琴盒是哪把吉他,但是他们这讲究互赠礼物,所以一直在跟我夸他的一套扁鼓,大概是希望我跟他互换。
越野车开出了黄峰市,外面是大片绵延草原,一条河蜿蜒着消失在地平线上,开着开着,路就不清晰了。路边偶尔有大片牛羊,握着鞭子的白胡子牧人穿着翻羊皮袄,带着帽子,一脸茫然地看着车开过。
贺山的手机响了一声,是在提醒没有信号了。
“你们上个月在黄峰音乐会上的表演怎么样?”我问了一句。
“很成功!”贺山脸上神采飞扬:“还有人请我们带欧洲演出呢。”
压根就不该问。
我干脆把头靠在车窗上装死,好在贺山他们都是这儿的,我脸嫩,他们一直以为我是元睿的晚辈徒弟之类,要是知道我只比元睿小一岁,还是同年选秀出来,估计就觉得我们今天的差距不可原谅了。
窗外闪过敖包,高高的玛尼杆被石头固定在地上,柱顶牵出许多线,线上许多彩旗乱飘,大大小小的蒙古包坐落在草原上,有穿着蒙古传统服饰的汉子骑马追着我们的车,发出热烈的大笑。
总算在天黑之前到了,我又饿又冷,车到了还不想动,贺山直接打开车门跳了下去,我正盯着远处灰蒙蒙的草原出神,车窗被敲了两下,玻璃上忽然贴上一张脸。
元睿留了一脸胡子,埋住半张脸,本来就是浓眉深目,这样更加像个胡人了,他有二分之一少数民族血统,早年光顾着摇滚了,这些年专心复兴自己民族音乐,也做出了一番成绩。他性格向来爽朗,像乔峰,隔着玻璃对我笑。
“有汤喝吗?”我把车厢当玻璃温室,先不忙着下车,隔着窗户问他。
“有啊!”元睿仍然笑得开心,拉开车门,我这才发现他穿了一身蒙古族服装,身形本就高大,鼓囊囊的,熊一样,手撑着车厢顶,一个人就挡住了整整一个方向的光。
我跳下了车,把耳机线收了起来。
“我路上在听你们的歌。”
元睿脸上露出惊讶神色,然后又不好意思起来,搓了搓手。要知道我在音乐上向来眼高手低,挑剔刻薄,哪天混不下去了,去当个乐评家也不错。
“怎么样?”
“挺好,人声部分到顶了,配乐民族风太重,照搬的吧,结构太松散。你既然做蒙古金属,就干脆重新好好做结构,你们现在胜在新鲜感,所以国际上很受欢迎,但是卸去新手光环,真的坐下来跟凯尔特金属、维京金属那些比,还是有差距的。不然也不会一直在国内打不开……”
我一面说,一面进了蒙古包,轻车熟路在毯子上坐下来,等元睿给我倒奶茶。贺山一点乐理不懂,也在旁边像模像样地听着,明明听不懂,还一副对我刮目相看的样子。
元睿端了茶过来,把我行李放到一边,蒙古包其实跟我家的卧室有点像,都是直接打通的,热奶茶,做饭、睡觉、招待客人都在一个大空间里,中央安置一个火塘,周围铺着羊毛地毡,我很喜欢元睿这里的手工挂毯,上次带回去一条,被叶宁那家伙抢走了。
我屈起一条腿,坐在地上,歪在一边烤火,外面估计要天黑了,贺山急着走,说晚了怕有狼。
我很喜欢草原上的狼,有次开车跟着一个狼群走了半天,险些迷路,狼这种动物有种特别的风骨,或者叫狠性,元睿有一首曲子,描绘的就是狼群捕猎黄羊的故事,用号角模拟狼嚎,开场很惊艳,中段太乱,又急又赶,蒙古族的传统弦乐被金属乐盖过去了,后面更是一泻千里。头重脚轻不能细听。元睿这种野路子就有这毛病,一开始让人眼前一亮,结构一泡污,关键自己还不知道哪里不对劲,只能分辨好与不好。
我大概药效没过,车上冷,到帐篷里被暖气一熏,手里捧着热气腾腾的奶茶,炉火烤着,毯子围着,登时就犯起困来,刚说着吉他,话还没讲完,意识已经模糊起来了。被搬上床的时候醒来一次,是元睿帮我脱了外套。元睿这人其实挺豪爽,他们自己乐队出去玩,大块吃肉大碗喝酒,喝醉了横七竖八一躺,压根没人管。唯独对我照料周全,大概我的脸实在很有欺骗性,所以每每把我当成温室花朵。
第37章 自毁
一觉醒来天都亮了。
暖和还是暖和,尤其外面天寒地冻,草叶上都打了霜,所以对比更加强烈。我披着毯子走到门口,掀开帘子,发现元睿已经放了羊群回来了,他自己养了牛和羊,散养,有两条牧羊犬,跟他一样毛发浓密,常年不洗澡,脏得像抹布。
他穿冲锋衣,军裤大靴子,配上大胡子也不难看,骑着高头大马,我肺也不好,冷天刚起床那段总感觉全身都不对劲,看什么都不爽。本来等他来煮奶茶,看见这马顿时来了兴趣:“这马给我玩玩。”
“你会骑马了?”元睿翻身下马,对我刮目相看:“什么时候学会的。”
“刚学不久,会小跑了。”我打量他的马。
“那还差得远呢!”元睿大笑。
我被他笑得不爽起来,靠在门口往外面打量了一下:“外面有狼没?”
“没有。”元睿把马栓好:“这地方还是不够偏僻,狼群除非饿到没办法了,不会来人类领地的。”
也非他说得出口,这鬼地方连信号都没了,还是“不够偏僻”,估计他的偏僻得是卫星都找不到的地方,被狼吃了都没人知道。我一边漱口,一边拿着元睿的手机装着我的卡试信号,围着帐篷转了一圈,手机跟死了一样。我顺手翻了一下,发现他手机里最近的一条信息是去年的。
元睿在给一只小羊羔处理伤腿,跟治人一样给羊腿上夹板,就差打石膏了,他人本来就高大,外面披着的皮大衣领口毛茸茸的,像只熊一样。动作倒不算笨拙,只是他的手大,显得那只羊羔特别小,在他手底下瑟瑟发抖。
“这羊羔再过一个月就可以烤了,肉嫩。”我在旁边懒洋洋点评。
这只已经羊被元睿吓傻了,大概以为元睿要来个花式吃法,认命地躺在地上“咩咩咩……”
元睿给羊绑好了,拿起一根草来跟我看,草茎很结实,深黄色,但是弯弯曲曲的,长出一节一节的小关节,像老人家拄的罗汉竹拐杖,草叶狭长,看起来没什么特别。
“这是一种入侵植物,很结实,一长一大蓬,现在河边全是这种草,很多牲畜都被别了腿,马都有危险。”
我拿过来看了看:“我还说结草衔环一看就是假故事,原来正主在这呢。”
我一讲正事就这样插科打诨,元睿也拿我没什么办法,只好关心起中饭来。
“你想吃烤羊羔?”元睿问我。
“不想。”我嫌弃他:“你不专业,养的羊不好,我要去你邻居家买羊,买了带回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