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被吓了一跳,不过身具良好的教养的他,在言行上看不出一丝不妥,他得体地站直了身体,温和地看着对方,然后拱了拱手,说道,“张某初过此地,不慎打扰,还请勿怪!”
    那人没想到眼前竟然是如此俊秀的人物,怎么说呢,有些人即使破衣遮体,也难掩他的姿容,他的风华绝代。眼前的青年就是这样的人物,他穿着很普通,就是烂大街的那种儒衫,大概走路久了,身上还落着些许灰尘,可他站在那,像青松一样笔直,脸上带着和煦的笑容,让人不自觉地亲近他。
    “不知,贵客所为何事?”大汉继续问道。
    “张某路过,眼见天色将晚,舍妹和叔父还没进食,不知哪里方便可以搭个伙?”青年看了一眼有些心动的大汉,立即接下说着,“我马车上带了吃食,再付100文的搭伙费,你看有人愿意我们搭伙么?”
    那大汉又上下打量了他一遍,“如果,你不嫌我这屋小,就来我这搭伙吧,只是……”他看了一眼旁边的小孩,还是咬咬牙说道,“只是娃和孩他娘还没吃的,能不能给他们分点儿……”
    听到这句话的青年连忙点头,“可以,可以,我们带的粮食足够……”
    “小志,帮忙把马车赶过来,帮忙生火烧饭……”
    男子把青年一行招呼到院里,受伤的女子继续躺在马车里,于忠从下车后,又恢复了老迈困顿的模样,他友好地对着大汉点了点头,然后步入了屋内,因为——他真不知该说什么。
    自己京郊农户的身份是假的,要他务农——还是算了吧,在永岚县他只是作为租客,作为收购棉桃只住几天的客人,所以他如今对村民的招呼不陌生,可却——真的融不进去,他怕说几句话就出了漏子,还是不说话,躲着吧,还好驾车的青年看起来也不像一般人,车上的女子更像是富贵人家的小姐。
    可进了屋的于忠又尴尬了,这——他不会生火做饭啊,这以前出去,大家支个架子烧烤,他还能过去翻翻,可——这从头来,他哪里会呀!
    “咳咳,小志,三娘回来了么?”内屋传来了女声,没错的话就是小男孩的娘亲。
    他正不知如何回答的功夫,青年拿着粮食和小男孩一起走了进来,小男孩赶紧答复着,“没,没呢,娘亲,今天家里来了客人。”
    “那,那你好好招待客人,咳咳……”
    “知道了,娘,您好好休息吧,我这就生火做饭……”小男孩一边答着,一边麻利地生起火来,在一旁的于忠很是惭愧,手脚不知放在哪里。“大哥哥,你们要不外面休息一下,这里烟熏得厉害。”
    “没关系,大哥哥也会做饭的,你烧火时要这样,等着起来时就没烟了……”
    于忠很惊讶,真看不出来——这张公子生火做饭竟也是个好手!现在只有自己——啥也做不了,他看着灶内越烧越少的柴火,“我,我去帮你们拿柴火去——”
    且不说室内的一大一小如何烧饭,拿过一捆柴禾的于忠又来到了门外,此时拄着拐杖的大汉还在遥望着路口。
    就在门外的大汉越来越焦急的时候,前面出现了一个人影,一个慌慌张张的人影,没几步就摔倒的人影。
    “三娘——是三娘么?”大汉在门口喊着,可他的腿脚不方便,只能拄着拐杖一步一步往前挪。
    于忠见状,立即走了出来,“放心吧,我过去看看。”
    此时,那摔倒的人在努力爬起,踉踉跄跄地继续往前跑,后面还有几人在追赶,“爹——爹——,我是三娘,他们,他们说你把三娘卖给他们了!我,我不信——”
    “我仇全怎么会卖女儿?!胡说八道!”大汉怒了,把拐杖敲得咣咣作响,可毕竟离得远,眼看着女子跑不动,就要被后面的人追上。
    “你们追一个姑娘家是怎么回事?还有没有王法!”赶过来的于忠非常气愤,大声呵斥,毕竟做了几十年的大总管,即使现在是败衣陋食,形容颓废,那也难掩其气势。
    后面的几人闻之一滞停下脚步,就连那大汉也惊异未定,疑惑地看着于忠。
    刚释放完王霸之气的于忠看了看慢慢走过来的大汉,冷着脸站在一旁。
    “仇全——,看看是不是你的签名?你30两把三娘卖给城里的王老二?”说着,那人拿出一张字条,下面的落款确实是歪歪扭扭的仇全二字。
    “胡说,这是我要买粮食赊账的欠条,什么时候卖女儿了?”
    “这里明明写的是你卖女儿!”那人指着上面的字。
    大汉气得胸膛鼓鼓的,“你,你们欺负我不识字!再说,我,我从来没拿到过银子!”
    “你是没拿到银子,可拿粮食了,从去年冬天到现在,已经够30两了……欠债还钱,这,到了那里咱也是占理不是?”
    “你,你胡说,这一年的粮食怎么会这么贵?”
    “如今的粮食不贵,可年初的粮价可是如今的两倍啊,你们当时不仅自己吃,还给那个何半仙……”
    “可,可再怎么说,我也不会卖女儿的!”大汉的声势有些低落,“我,我可以还钱!”
    “你,你有什么钱?我王三不会做亏本生意,万一答应你了,结果你家女儿跑了,我到哪里收债去?”
    ……
    一旁的于忠很是气愤,这可以算是强抢民女了,谁家吃一年的糙米,竟然需要如花的女儿来顶债?
    “我,我还有把战刀,它——”
    “什么破刀能值30两!拉人——”
    “住手!你们是谁,哪里人士?这强抢民女知县不管么?”于忠眼看那些人要抢人,尤其听到,战刀二字,莫不是战王赐给部下纪念的百炼战刀?
    “老头儿,别惹麻烦,要么给钱,要么给人!其它——免谈!”
    于忠不想惹麻烦,可就怕万一这战刀,真的与战王有关,如果被坏人利用,后果将不堪设想,于是他打着哈哈,“唉,那是不是我还了这笔钱,那这笔债就归我了呢?”
    那几人上下打量了一下破旧衣衫的老人,嗤笑道:“就你?会拿出30两银子?”
    “咳咳,老夫上个月卖了家里的住房,手里正好还有30两,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
    ……
    晚饭吃的是大锅菜粥,按张公子的说法是,久病之人,受伤之人,还有长久未食之人,还是吃粥合适。
    穿着漏洞草鞋的小男孩可不管什么粥,对他来说都是无上的美味,很快就两碗下肚,美滋滋地一旁玩去了,他的姐姐则是盛了一盆陪着母亲吃去。
    年轻的张公子很是优雅地吃完自己那份,又盛了一碗来到马车前,递给受伤的女子,“起来吃些粥吧,你这样子什么时候才能好起来,难道你不想报仇了?”
    听到报仇二字,躺在马车上的女子立即挣扎着坐了起来,那肿成猪头的脸更是面色狰狞,“多谢公子,我,我会好起来的!”
    今晚的于忠吃得很是舒坦,也许是因为是做了一回有用之人,也许是暂时放开了心灵的枷锁,毕竟路还是要走的,不能一直浑浑噩噩,他要用余生来赎罪,他要做一个好人。
    只有那大汉吃得非常沉闷,不时地看看屋内,他是对未来担心罢,如今家里的劳力只剩了女儿,可又被那些个无赖盯上,他真不知躲过了今天,还能否躲过明天,看着一脸满足的于忠,他忍不住提醒道,“钱财露了白,明天你们过鸡公山时可要当心,这些人不会这么容易收手的。”
    “难道这附近还有悍匪?这离着京城很近啊?”于忠表示惊讶。
    “唉,哪里有悍匪?就是一群无赖,就你见到的那些人,都是些小偷小摸,碰瓷耍横,欺软怕硬的无赖,不过被赖上就跑不掉,那——那里可是出门的无赖村,扒皮村,就是若从此路过,就得扒层皮!”
    “怎么会有这么个地方?当地官府不管么?”于忠很是奇怪。
    “管?拿什么管?那里都是些石头山,没有矿产,也种不了多少粮食,除了靠打劫路人,他们哪有别的办法谋生?”
    “既然这个地方如此恶劣,当初为什么还有人过去居住呢?”于忠很难理解,既然活不下去,那就走出来好了。
    “唉,以前来这的人都是躲避战乱的,结果几年下来,他们就定居那里了,过去这么多年了,人口越来越多,可那里的石头山根本打不了多少粮食,他们现在倒是想迁出来,可能迁到哪里去呢,谁肯接收呢?
    除了十里坡太平川那些边界,周围的土地早被开光了,哪里能接纳他们啊!尤其他们的名声还那么差,你看,如今过往的行人都不从那里走了,他们又出来帮别人做打手收租来了,我们这个小村子的太平日子也快结束了,唉——这群刁民无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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