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决定从此跟着官人,此生此世,至死不渝!”
    天呐,这是在向我告白么?
    穿越前咱可是一穷吊丝来着,只有咱向妹纸告白然后被拒绝的份,被告白还是人生头一次,李猜差点就满口答应了。
    可是想想家门口对面住着一伙打劫生辰纲的劫匪,身边跟着一被劫取生辰纲的在逃案犯,李猜一时间犯了两难,肯定是不能让阮氏三姐妹跟杨紫见面的,她们要是凑在了一起,那后果肯定不堪设想。
    李猜一时间头大无比,可是怎么办呢?
    对了,潘金莲!可以在潘金莲身上做文章!
    李猜看着杨紫无比诚挚的告白,缓缓摇头:“不行啊,杨制使,我家中,可是有妻眷的!”
    阿弥陀佛,虽然李猜跟潘金莲还没啥实质性的关系,这个关键时刻,只好拿着潘金莲来抵挡杨紫了。
    “什么?已经有妻室了?你怎么可以已经有妻室了?”
    杨紫瞬间狂暴起来,穿着红色靴子的小脚狠狠的剁了两脚,却听到‘啪啪’两声,两块拳头大的石头就在杨紫的脚下瞬间变成了粉末,看的李猜心惊肉跳。
    姐啊!能不能轻点,别这么激动好不好啊?石头也会痛滴好么?
    谁知道下一刻,杨紫面具遮盖下的半张秀脸一下子红到了底,这小姑娘一手捏着自己腰间的布条,揉搓着,揉搓着,用一副跟她女暴龙形象极不符合的娇滴滴羞涩声音道:“没关系,人家,是可以做小的。”
    ‘噗’
    李猜觉得世界观彻底崩溃,这简直比县令大人是个拉拉的消息还让他崩溃,这世界到底肿么了?怎么走到哪里都能碰到这种蛇精病?
    怎么办?现在怎么办?李猜的脑子已经乱掉了,现在不止是世界观崩溃,智商也跟着快要崩溃了。
    呲牙咧嘴之中,李猜突然响起了什么,打了个响指道:“有了,我带你去个地方,但是你要先换身衣服,你带了其它衣服没?”
    杨紫愣愣的点了点头:“带了。”
    “好,你先等着。”
    说完,李猜跑出了草丛,跑向了段景住。
    段景住原本还探头探脑的往草丛里张望着,一看李猜跑了出来,立马装模作样的把脑袋扭到了城墙上,谁知道李猜居然凑到了他的身边:“喂,老段,我记得你平时不住县衙的啊?”
    “啊?”
    段景住迟疑了一下,接着坏笑着从怀里摸出了一把钥匙道:“都头还未尽兴?想找个地是么?没问题,前面个谷山街把头的那间屋子就是我的。”
    说这话,还抛了个我也是男人,我懂的媚眼。
    哟,挺上道啊!不过你丫的想歪了,哥不过是想给杨紫找个换衣服的地。
    不过一个单身汉居然会有房产,没看出来啊!
    李猜接过了钥匙颠了两下:“谢了!”
    重新返回草丛,拉着杨紫直奔段景住家里。
    段景住家不大,就是一个小院里面有间破草屋,单身汉的屋子那肯定是臭气轰轰的,不过换个衣服还是没啥问题,杨紫在里面换衣服,李猜就站在院子里等着。
    好半天,那个草屋的木门被推开了,李猜看着换好了衣服的杨紫,眼珠子都差点掉出来!
    不是惊艳的,而是他大爷的吓的!
    杨紫那身红色的衣服倒是换掉了,可是你大爷的居然换上了一身铠甲!
    铠甲!纯正的青铜铠甲!还是特么三点式的铠甲!
    一对硕大的钢盔扣在胸前,下身是一条及膝的青铜长片铠甲裙子,两条明晃晃的大长腿晃得李猜眼冒金星!
    敢问您穿的这是什么?这是性感+10的pk装么?
    我要领着你逃命,不是带着你去参加选秀啊!你丫的穿这一身走大街上,这不是明摆着告诉人家,老娘我就是情面手杨紫,来抓我啊!
    杨紫看着李猜瞪圆的两个眼珠子,不由得娇羞起来:“官人,您在看什么?官人?是在看奴家么?”
    李猜欲哭无泪,这智商让人捉急的,看来只能自己出手了。
    转身走进了段景住的屋内,一顿翻找之后,找到了一套段景住的衣服丢给了杨紫:“把那个脱了,穿这个!”
    杨紫皱着眉头用两个指甲把那件满是汗臭味的衣服提起来:“穿这个?太脏了,奴家不习惯啊!”
    能不能不这么傲娇?能不能不要在这种时候装洁癖穷讲究?
    李猜跺着脚无奈道:“你现在是通缉犯,不是以前的杨制使了。”
    “好吧,那奴家就为了官人,牺牲一次吧!”
    带着对那件脏衣服的景仰……呃,不对,是警惕,还有对李猜无私奉献自己一切的精神,杨紫重新捏起了那件原本属于段景住的衣服,重新关上了房门。
    当杨紫再次出现在李猜面前的时候,已经是一个漂亮的萌萌哒打杂小厮形象。
    这才对嘛!这形象,完美。
    乔装打扮完毕,急匆匆的拉起杨紫往狮子楼大街上跑去。
    已经当了一天都头的李猜对地形太不是很了解,好歹知道有这么条出名的大街,最后还是杨紫把李猜领到地方的。
    没错,就是狮子楼大街上的西门药店!
    早上的时候,那衙役肯定会把武松叫醒去衙门,而武松肯定不会丢下西门庆一个人在炊饼店,也肯定会把西门庆拉走,西门庆虽然是个花花公子,可他还是一个会赚钱的人,会赚钱并且喜欢赚钱的人,自然不会特别懒,所以这会西门庆应该就在自家药店。
    李猜算的没错,西门庆这会刚好回到了自家药店中,而且正在筹划着如何把香烟这种东西包装,销售,作为经商的奇才,在李猜这个超前千年思想怪物耳提面授的情况下,自然茅塞顿开,第一批麦秸秆磨碎了卷成的‘旱烟’基本已经出炉,甚至已经用昂贵的纸张包好,准备开卖。
    这第一批的十包香烟完全是西门庆自己偷偷私制,西门庆整个人已经处于极度兴奋状态,没办法,赚钱的诱惑力就是这么强大,资本的效率就是这么惊人。
    正在处于兴奋中的西门庆听到店里小二说李都头找他,先是错愕了一下,接着便叼起了一根自制‘旱烟’,抽了一口,觉得口味跟李猜的白沙烟简直就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心头很不是滋味,想去问问李猜有没有什么改良方式,起码抽起来邀顺口一点。
    店里的小二却是奇怪的看着西门庆叼着烟的样子,谄媚道:“官人,您这是什么东西啊?叼在嘴上,特霸气。”
    西门庆被店小二一吹捧,心里不由得一高兴,吹了口烟气,把自己额头上的三根毛吹得一飘,颇开心的说道:“霸气吧,要的就是这么霸气,告诉你,这东西叫香烟,没点身份,根本抽不到这种好东西。”
    西门庆对这批烟卷的定位很准确,就是县城里的那些有钱人!各种做生意的老板,店主,一个个有些经济能力,却被嫌弃身份低下的人。
    这些人看到这种烟卷,那肯定会买的,因为这是身份的象征,一般人买不起,而且还是个新鲜物件,能抽得起的人,那肯定倍有面子。
    想想以后满大街的人为了面子,都叼着这么一根烟卷,啧啧,那叫一个自豪,那叫一个骄傲,关键这玩意它是消耗品,抽没了就得重新买,这就是可持续赚钱的摇钱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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