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五章人点烛,鬼吹灯
    言盗墓,有谚云:
    发丘印,摸金符,搬山卸岭寻龙诀;
    人点烛,鬼吹灯,勘舆倒斗觅星峰;
    水银斑,养明器,龙楼宝殿去无数;
    窨沉棺,青铜椁,八字不硬莫近前。
    竖葬坑,匣子坟,搬山卸岭绕着走;
    赤衣凶,笑面尸,鬼笑莫如听鬼哭。
    看过《鬼吹灯》的人,估计会对这首谚语印象深刻。
    这一首,白安却是准备直接照搬。
    还有那些让人感到身临其境逼真感的,比较专业的黑话行话,以及鬼吹灯完整的能够自圆其说的盗墓系统,他都准备直接套用。
    天下霸唱的书里,谚语、俗语、歇后语、成语无数,他便犹如老酒馆里的说书人,一口顺溜儿的土腔,一杯润口的茶,一块儿烂渣渣的惊堂木,开腔就是满满的故事,嗓子里带着泥土的腥辣味儿,嬉笑怒骂,活泼贴切。
    直到听完散场,客人仍旧舍不得离去,品嚼着故事和字眼,回味无穷。
    这对于白安前世出生东北农家大院儿的李唯七来说,就算不懂那些个所谓的文学价值、艺术手法,也显然是亲切到极点的享受。
    因为喜欢,所以深刻印象。
    白小少爷确实是不想直接抄袭,但现成的体系设定却是不用白不用。
    即使在原地球,有了《鬼吹灯》的情况下,治用设定也是被允许的。
    秋老虎未去,随着午时临近,天气微微变得燥热起来。
    钢笔精致的笔尖在纸上游动,黑色的笔墨漫延下,伴着嘁嘁沙沙的书写声,半个树状图已经显出了形。
    在思考的时候,白安并不喜欢用电脑去打字,纸张摩擦的真实触感,会传达给他宁静的氛围。
    这个时候,离他拿起笔,才刚刚过了一个小时,大纲却已经完成了一半。
    效率很是惊人,却建立在心中有数的基础上。
    但要目前的白安仿造出鬼吹灯的风格水平,却是没有可能的,因为无论是丰富的民俗知识,丰富的盗墓行业专业知识,有真实的空间感,有合理的地理知识,还是对一民间文学和民间故事的研究,游刃有余的引用与穿插,都不是能速成的东西。
    过目不忘也没用。
    不说别的,就是书里那种时代特有的人物对白和语言,都需要时间和深入探索的沉淀。
    所以白安向三叔致敬,直接以家族门派为线索。
    在他的大纲里,主角越玉设定为盗墓世家从百年前便只能一代单传了的唯一后人,摸金一系大派,地龙门最小的嫡系弟子。
    在一次倒斗中,越玉因初生牛犊不怕虎,深入墓穴,导致沾染上了不详之物。
    而在他寻找解决办法的途中,不详之物与越家血脉中百年的神秘诅咒发生反应,在他身上形成了怪异的血色曼陀罗印记。
    其师多方寻找线索,从古册中得知,越玉若不消除印记,活不过一年。
    越玉同师兄与家仆跟着线索一路探穴寻暮,途中却遇到了不止一个有着同样血色印记的人……
    很多人喜欢把《鬼吹灯》和《盗墓笔记》不断的互相比较,其实根本就没有必要。
    这两本书即使有雷同的东西,也压根不是一个类型的。
    《鬼吹灯》环环相扣间令人毛骨悚然的阴森感,《盗墓笔记》有些缺失;
    《盗墓笔记》人设情节的商业亮点,《鬼吹灯》也整不来。
    在《鬼吹灯》里,这么一段读者都会比较印响深刻的情节。
    雪莉杨的外公“鹧鸪哨”,一边赶在鸡鸣之前脱下随时可能尸变的女尸的外衣,一面还要阻止成群的野猫将蜡烛扑灭的场景。
    霸唱文笔十足精彩、功底扎实、节奏紧促,只这么一段,生生看的人头皮发麻。
    然后。
    我们试着把这场景换到盗墓笔记里面看看...…
    “张起灵咬破手指,一滴血悄无声息的落在棺椁之上。那女尸周身白毛立即消退,竟缓缓曲下身子,给闷油瓶跪了下来。”
    完。
    所以说,明明就是两种画风……
    《盗墓笔记》的引人入胜之处,在于允许金手指的存在,以及突出妖魔鬼怪的神秘邪性,加入了爽文元素,言情设定,刺激的人大量分泌肾上腺激素。
    摸金,看民间传说,你可以选鬼吹灯。
    玩阴谋,看世家,那就看看盗墓笔记。
    如果读者是偶像派,一般会喜欢盗墓笔记,因为有张启灵。
    如果读者喜欢传说,大多会着迷鬼吹灯,民间的味道足。
    两种人,两种几乎完全相反的喜好,所以喜欢盗墓笔记的人,和推崇鬼吹灯的人,基本上是相看两相厌。
    而《盗墓笔记》的总体路子,对于白安反而是最适合的。
    要写勾心斗角,出身豪门的白小少爷亲身经历,绝必比三叔要来的更感同身受……
    还是那句老话,小说来源于生活而高于生活。
    经典之作《亮剑》,其作者都梁本身便是伍军人,十年磨剑著一作,他的军旅生活在其中起到了相当大的作用。
    而在迎合市场上……当初看了多年小白文,如今智商爆表的白安,对于爽点的总结和把握,估计属于传奇级别……
    起名废白小安,在以飞流直下三千尺势头干完千字大纲后,瞄着主角名字,看看树状图结构,直接望天思索。
    然后,他再次看到了之前立了大功的那茬影子。
    嗯,反正要写盗墓,反正前言也要写到那些个盗墓的规矩。
    人点烛,鬼吹灯。
    向霸唱大神致敬,别人叫《鬼吹灯》,他就叫《人点烛》吧……
    这货终于破罐子破摔了。
    搞定了最难的事,在椅子上坐了一个多小时的白安站起来活络筋骨,伸了个又长又大的懒腰。
    然后这惫懒的玩意儿往后退了几步,后脑勺多长了一对眼睛似的绕过间隔的书架,仰着脸就直接倒了下去。
    躺床上了……
    他从裤袋里摸出手机,乌龟一般翻了个身,拿着手机的手腕在枕头边上一搁——刷起了聊天记录。
    偷偷窥了一会儿书友群的屏,白安笑呵呵的将群关了,准备去看看别的消息。
    突然,一个邀请提醒闪烁起来。
    有人要拉他加群。
    ps:今天晚了一些,抱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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