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芷筠对林星这身行头也很感兴趣,她家是本城数一数二的豪富,她的眼界自然比郝峰这开鞋城的又高了几个层级。跟胖子不同,她认出林星后第一眼,就被他这一身给吸引住了,顿时对他这几年的发展很感兴趣。
这一身穿得,别的不说,那低调中蕴含逼格的衣品,说是新兴的公司小开都有人信,还得是上市市值不低的那种。
看来她刚才说的如果他还没有找到工作,就替他找份好的说辞,还真是太孟浪了。
何一帆脸色难看的归座,她擎着杯红酒袅袅婷婷的走了过来。
“林星同学,士别三日,你现在在哪里高就呀?”
同样一个问题,她轻轻的开口一问,就是让人心里突然柔软下来。
林星喝了点酒,刚才胖子抽风让他帮忙进货,他正有点小激动,再见到龙芷筠主动跟自己搭话,他心里瞬间有点复杂。
他原本是专业的网络评论员,现在发现了能在社区帮胖子进货,看来能把论坛币给套现,就是这******加上倒爷的名儿不大好听,就算加上了“宇宙”这个前缀,也不见得多高大上。
要是换着别人问,他也就敷衍过去了,但龙芷筠恰恰是一个他不想敷衍的人,他也不想让她失望。
在心里掂量了一下,他想到了一个流行词,得,就这个吧,反正意思差不多。
“没在哪里高就,就自己一个单干,呵呵,就当个买手。”
龙芷筠妩媚的丹凤眼瞪圆了。
要换着别个,还真以为买手这个名词不算什么,但龙芷筠可是个小有名气的猎头顾问呐,人家不清楚买手是做什么,她能不清楚么!
买手是时尚潮流最前沿的一种职业,起源于蓝星上世纪60年代的欧洲。按照国际上通行的说法,买手指的是往返于世界各地,时时关注最新的流行信息,掌握一定的流行趋势,追求完美时尚并且手中掌握着大批量订单,一般是以高端服装、鞋帽、珠宝等货物不停与供应商进行交易,组织商品进入市场,以满足消费者不同需求。
想不到自己打开话题的一句“士别三日”竟然说中了,林星真的跟往日不可同日而语,竟然干上了这么高端的职业。一般跟时尚扯上关系的职业,别的不说,资金和渠道都是必须具备的,欠了一丁点都没法干好买手这行!
其实龙芷筠是让自己的专业修养给糊住了眼睛,林星自己本人对这个名词的理解绝对没有她那么深刻,他口中所说的“买手”其实就是个倒爷,还是个尚未起步的倒爷,只不过是换了个比较好听的说法。
龙芷筠现在对林星不但刮目相看,甚至是另眼相看了,她心里高兴极了,小时候一个大院玩泥巴的小玩伴,今天有了大出息,不亏她刚才帮他说话,还真是没有看错人!
她心里还想,林星这可是尖端人才,怎么也得动用老交情,得先笼在手里,说不定以后可以成为本公司的招牌选手。得了,这白富美的职业病又犯了!
她抬起手来,不经意的掠了掠耳边的长发,这个动作令她的气质更显妩媚了。
“原来林同学现在这么厉害了,就是不知道入这行有什么需要特别注意的地方,嗯,或者你觉得我适合什么风格呢?”
这话题一波三折的,先小拍一下对方马屁,再引入对方引以为傲的专业领域,最后再往自己身上引。一句话开了三个话头,任君选择。
林星只留意到最后一句,他一直没空吃菜,空着肚子喝酒有点上头,觉得今天眼前这龙芷筠也太美了。大学毕业三年后的龙芷筠,现在自己开了一间猎头公司,打扮也走上了职业风,原来在校园时的青涩清纯已被自信妩媚取代,原来隐隐约约的女性魅力现在就像刚开瓶的红酒一样,诱惑喷薄而出。
灯下醉眼看美人,越看越美,美得他心里痒痒的。
听到她这么一问,他想到,哎呀,女神在跟自己要礼物呢!也对,认识这么多年了,还当了四年同学,这就是缘分!就是除了小不更事那会儿,自己还从来没给她送过礼,以前是送不起,但现在咱不是有社区么,还有妥妥的论坛币哦!
他立刻说:“我想起来了,有样东西特别的适合你,我去打个电话,让人送来。”
说完,他就避到了酒店的角落,拿出手机贴在耳边,装成打电话的样子,其实已经登录了社区。
他记得,在跳蚤市场有一个出售玫瑰的帖子。奢华品,他送不起,普通装饰品,他觉得人家看不上,还是鲜花赠佳人吧,这个虽然有点俗,但也最不会出错。
很快他就翻到了那个帖子,最贵的六十色玫瑰要200星币,半双皮鞋的价钱,不过这是论坛币,林星花得一点不心痛。要真有六十色的玫瑰,他也好长长见识。
五分钟后,从保险箱里拿出来的玫瑰把林星惊呆了。
泥煤,这是玫瑰?这简直是艺术品好吧!拿出来的一刹那,他简直觉得餐厅里面的灯火都亮了几分,手里捧着的这盆东西,明明有玫瑰的花型和植株特性,但左看右看,就是不像玫瑰。
这是以玫瑰为色盘,用上帝的画笔在上面调画成比天际霓虹还要缤纷的颜色,每一丝轮廓都如同巧手大匠精心雕琢,每一片花瓣都闪烁着宝石般的光泽,却又有着宝石不会具有的芬芳与娇艳。
林星小心翼翼的捧着那个巴掌大的小盆子,返回紫薇厅时,所有的同学都被他手中捧着的盆栽惊呆了。
“这是艺术花束吗,好高级的样子!”
“这得有多少种颜色,得过百种了吧,好厉害啊!还自带发光源的呀。”
“这是什么材料,是绢还是纸呀,都薄得透明了!”有手欠的同学,手比嘴快,拈了一下花瓣,结果就揪下来一片,他吓得都僵硬了,“对不起啊林星,我不是故意的!”
“别乱动啊,这是真花。”林星看他辣手摧花,也是一阵心痛,赶紧加快脚步,走到龙芷筠面前,双手递给她。
“鲜花赠佳人,龙芷筠,这花送你了。”
“送我的……?”龙芷筠微怔,瞧着林星,丰润的红唇微张,似乎想说些什么,最后却只是伸出双手接了过来,郑重捧在胸前,脸上泛起一个绝美的微笑。
“谢谢你,林星,我很喜欢!”
所有人看见龙芷筠的这个笑容,和她胸前盛放的百色玫瑰,心中都不约而同涌上一个词——艳压群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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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身穿得,别的不说,那低调中蕴含逼格的衣品,说是新兴的公司小开都有人信,还得是上市市值不低的那种。
看来她刚才说的如果他还没有找到工作,就替他找份好的说辞,还真是太孟浪了。
何一帆脸色难看的归座,她擎着杯红酒袅袅婷婷的走了过来。
“林星同学,士别三日,你现在在哪里高就呀?”
同样一个问题,她轻轻的开口一问,就是让人心里突然柔软下来。
林星喝了点酒,刚才胖子抽风让他帮忙进货,他正有点小激动,再见到龙芷筠主动跟自己搭话,他心里瞬间有点复杂。
他原本是专业的网络评论员,现在发现了能在社区帮胖子进货,看来能把论坛币给套现,就是这******加上倒爷的名儿不大好听,就算加上了“宇宙”这个前缀,也不见得多高大上。
要是换着别人问,他也就敷衍过去了,但龙芷筠恰恰是一个他不想敷衍的人,他也不想让她失望。
在心里掂量了一下,他想到了一个流行词,得,就这个吧,反正意思差不多。
“没在哪里高就,就自己一个单干,呵呵,就当个买手。”
龙芷筠妩媚的丹凤眼瞪圆了。
要换着别个,还真以为买手这个名词不算什么,但龙芷筠可是个小有名气的猎头顾问呐,人家不清楚买手是做什么,她能不清楚么!
买手是时尚潮流最前沿的一种职业,起源于蓝星上世纪60年代的欧洲。按照国际上通行的说法,买手指的是往返于世界各地,时时关注最新的流行信息,掌握一定的流行趋势,追求完美时尚并且手中掌握着大批量订单,一般是以高端服装、鞋帽、珠宝等货物不停与供应商进行交易,组织商品进入市场,以满足消费者不同需求。
想不到自己打开话题的一句“士别三日”竟然说中了,林星真的跟往日不可同日而语,竟然干上了这么高端的职业。一般跟时尚扯上关系的职业,别的不说,资金和渠道都是必须具备的,欠了一丁点都没法干好买手这行!
其实龙芷筠是让自己的专业修养给糊住了眼睛,林星自己本人对这个名词的理解绝对没有她那么深刻,他口中所说的“买手”其实就是个倒爷,还是个尚未起步的倒爷,只不过是换了个比较好听的说法。
龙芷筠现在对林星不但刮目相看,甚至是另眼相看了,她心里高兴极了,小时候一个大院玩泥巴的小玩伴,今天有了大出息,不亏她刚才帮他说话,还真是没有看错人!
她心里还想,林星这可是尖端人才,怎么也得动用老交情,得先笼在手里,说不定以后可以成为本公司的招牌选手。得了,这白富美的职业病又犯了!
她抬起手来,不经意的掠了掠耳边的长发,这个动作令她的气质更显妩媚了。
“原来林同学现在这么厉害了,就是不知道入这行有什么需要特别注意的地方,嗯,或者你觉得我适合什么风格呢?”
这话题一波三折的,先小拍一下对方马屁,再引入对方引以为傲的专业领域,最后再往自己身上引。一句话开了三个话头,任君选择。
林星只留意到最后一句,他一直没空吃菜,空着肚子喝酒有点上头,觉得今天眼前这龙芷筠也太美了。大学毕业三年后的龙芷筠,现在自己开了一间猎头公司,打扮也走上了职业风,原来在校园时的青涩清纯已被自信妩媚取代,原来隐隐约约的女性魅力现在就像刚开瓶的红酒一样,诱惑喷薄而出。
灯下醉眼看美人,越看越美,美得他心里痒痒的。
听到她这么一问,他想到,哎呀,女神在跟自己要礼物呢!也对,认识这么多年了,还当了四年同学,这就是缘分!就是除了小不更事那会儿,自己还从来没给她送过礼,以前是送不起,但现在咱不是有社区么,还有妥妥的论坛币哦!
他立刻说:“我想起来了,有样东西特别的适合你,我去打个电话,让人送来。”
说完,他就避到了酒店的角落,拿出手机贴在耳边,装成打电话的样子,其实已经登录了社区。
他记得,在跳蚤市场有一个出售玫瑰的帖子。奢华品,他送不起,普通装饰品,他觉得人家看不上,还是鲜花赠佳人吧,这个虽然有点俗,但也最不会出错。
很快他就翻到了那个帖子,最贵的六十色玫瑰要200星币,半双皮鞋的价钱,不过这是论坛币,林星花得一点不心痛。要真有六十色的玫瑰,他也好长长见识。
五分钟后,从保险箱里拿出来的玫瑰把林星惊呆了。
泥煤,这是玫瑰?这简直是艺术品好吧!拿出来的一刹那,他简直觉得餐厅里面的灯火都亮了几分,手里捧着的这盆东西,明明有玫瑰的花型和植株特性,但左看右看,就是不像玫瑰。
这是以玫瑰为色盘,用上帝的画笔在上面调画成比天际霓虹还要缤纷的颜色,每一丝轮廓都如同巧手大匠精心雕琢,每一片花瓣都闪烁着宝石般的光泽,却又有着宝石不会具有的芬芳与娇艳。
林星小心翼翼的捧着那个巴掌大的小盆子,返回紫薇厅时,所有的同学都被他手中捧着的盆栽惊呆了。
“这是艺术花束吗,好高级的样子!”
“这得有多少种颜色,得过百种了吧,好厉害啊!还自带发光源的呀。”
“这是什么材料,是绢还是纸呀,都薄得透明了!”有手欠的同学,手比嘴快,拈了一下花瓣,结果就揪下来一片,他吓得都僵硬了,“对不起啊林星,我不是故意的!”
“别乱动啊,这是真花。”林星看他辣手摧花,也是一阵心痛,赶紧加快脚步,走到龙芷筠面前,双手递给她。
“鲜花赠佳人,龙芷筠,这花送你了。”
“送我的……?”龙芷筠微怔,瞧着林星,丰润的红唇微张,似乎想说些什么,最后却只是伸出双手接了过来,郑重捧在胸前,脸上泛起一个绝美的微笑。
“谢谢你,林星,我很喜欢!”
所有人看见龙芷筠的这个笑容,和她胸前盛放的百色玫瑰,心中都不约而同涌上一个词——艳压群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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