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信租住的公寓叫做菁华公寓,放在后世,绝对是个烂大街的公寓名,这会儿还不错。
    在寸土寸金的旺角,这样一套公寓,妥妥的高档公寓,说是“千尺豪宅”也不为过。
    当然租金也不便宜,月租一千,都快赶上普通白领的月薪。
    房子在9楼,有电梯,里面的布置装潢也挺好,颇有现代化都市的感觉。
    电视、冰箱、洗衣机等电器应有尽有,床单、被子这些也一应俱全,房间同样被收拾得很干净,甚至在客厅还铺上了一张软软的地毯。
    果然贵有贵的道理。
    此刻,李信正站在厨房的窗前,极目远眺。
    已经天黑,整个旺角灯火通明,密密麻麻的霓虹灯牌匾映入眼帘,每张牌匾之后都是一家店铺,既多且密。
    作为最为香港人流最旺盛的地区,这儿的店铺也极有特点,小巧而精致。
    真要有本事,在这里开家店,似乎是不错的选择。
    李信观察了一圈,发现最多的,居然是那种粉红色的牌匾。不光牌牌是粉红色的,甚至店铺也闪烁着粉红色的氤氲色彩,满是ghs的气息。
    最过分的是,这些店,居然有的开在了公寓楼中,也不知道楼凤,还是其他什么的,反正不是什么正经的东西。
    真是腐朽的资本主义啊!
    “李信,面煮好了没,我和玲玲都饿坏了?”
    正当他思绪乱飞之际,客厅中的罗烟突然催促道。
    “哦,来了,来了!”
    李信顿时回过神来,连忙从锅里捞出如细丝般的面条,轮番浇上热汤,盖上浇头。
    三碗滚烫的熏鱼银丝面装盘!
    面条白亮极细,熏鱼棕红透亮,卖相极好,香气扑鼻,妥妥的大厨水准。
    这熏鱼,罗烟特别爱吃,用料极讲究,做法更考究,超大个的野生鲫鱼取中断,正宗的果木熏制。
    前几天,李信一时兴起,在京城做了不少,送给罗烟,这女人没吃完,舍不得扔,便给带了过来。
    这玩意儿风干了,即使不用背包空间储存,也可以放很久,并不用担心其变味。
    把面条端上餐桌,小玲玲这小家伙早就等不及了,抱上堪比她小脑袋大的大碗,就吃了起来。
    “笃笃笃!”
    就在这时,一阵敲门声从门口传来,李信擦把手,去开门,来人居然是秦虹。
    秦虹示意了下手中的几张表格,微笑道:
    “你们明天不是要办理身份证吗,我和这里的户籍部门也熟,这里有几张表格,你们填一下。有了这表格,我们明天直接走流程就行。”
    “那太麻烦你了!”李信连忙邀请道,“快请进,虹姐。”
    秦虹跟着李信来到客厅,看到正在吃面的罗烟母女,当即笑道:“哟,吃饭呢,在这里住的还习惯吧?”
    “这里很好,我们住的非常习惯。”李信客气道,“刚煮的面,你要不要来点儿?”
    “不......”
    秦虹刚想拒绝,不过忽然一阵极诱人的香味扑鼻袭来,想到自己还没吃晚饭,她忍不住意动道:
    “那......那我吃点儿?”
    李信不由顿了顿,接着不动声色道:“你快坐下,尝尝我下的面怎么样?”
    说罢,他招呼秦虹坐下,把自己还没动过筷子的面推到她面前,同时心中有些无语:
    这姐姐和她那表弟一样,也忒自来熟了。
    秦虹坐在餐桌前,看着面前卖相极好,热气腾腾的熏鱼银丝面,忍不住上前闻了一下,“好香啊!”
    “这面要趁热才好吃,你试试。”
    “那我就不客气了!”
    作为香港人,就没有不爱吃面的,秦虹忍不住轻轻夹起一筷面,放入口中。
    “唔,好好吃!”
    这面条不仅美味,最关键的是,这比云吞面条还要细的多的银丝面,极为劲道,口感极佳。
    她又忍不住尝了块熏鱼,没有一般熏鱼的干涩发柴,这熏鱼反而口感格外细腻,更重要的是它鲜甜嫩酥且略带微麻的口味,非常符合她的胃口。
    吃上这样一块熏鱼,端是美妙无比的享受。
    这碗面本来是李信自己吃的,分量不小。
    但是伴随着阵阵“吸溜,吸溜”的声响,一碗分量十足的熏鱼银丝面,很快便被秦虹消灭,甚至最后连面汤都不剩,只剩下些许鱼骨。
    “太好吃,太满足了!”
    吃碗面,秦虹极为不雅地拍拍肚子,随后双眼发亮地盯着李信,道:“这面是你做的?”
    李信点了点头,“是我做的,你满意就好。”
    “简直太满意了!”秦虹大咧咧地竖起大拇指,赞叹道,“就你这手艺,我感觉五星级酒店的大师傅都比不上你。”
    “虹姐,你谬赞了。”
    “我说的的可是真心话。”秦虹信誓旦旦道,“对了,你今后有什么打算?”
    “我今天刚到香港,暂时还真没想好要做什么。”李信故作犹豫道。
    他来香港的规划,早在大陆时,就想好了,当然他和秦虹也没那么熟,肯定不能随便透露。
    “这还用想?”秦虹诧异道,“就凭你这手艺,当然是开个餐厅了,肯定能赚大钱。
    “开餐厅?”
    “对啊!”秦虹笑吟吟地看着李信,道,“我那刚好有店面,可以低价租给你,没别的要求,只要你每天让我吃到你做的饭就行。”
    不得不说,李信的厨艺很棒,一碗面就把秦虹征服了。
    不过他沉吟了一会儿,并没有立即答应:“我再考虑考虑。”
    说实话,他来香港就两个目的。
    一个是帮罗烟在香港站稳脚跟,帮她开个品牌服装店,更进一步的话,办个服装厂也行,方便以后用港商的身份在大陆投资开厂,甚至是向大陆引进先进设备。
    有近代那么多流行服饰作参考,这个目的应该不难达成。
    第二个目的就简单了,香港的金融行业那么发达,当然是利用先知先觉,从里面搂上一笔钱。
    倒是开餐厅,完全算是意外之喜。
    想不到一碗面,竟然换来一间廉租店面,以旺角的人流量来说,在这开家餐厅,配合他的手艺,肯定能赚钱。
    这样的话,似乎就不需要动用背包空间里的备用资金了。
    要知道,来港之前,为了以防万一,他可是花大价钱,弄了好大一笔黄金。
    之后,听说李信要考虑,秦虹说那间店铺近期会给他留着,考虑好了,告诉她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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