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部

    再度辉煌

    第二十五章

    娇女失踪小吏焦心

    贪吃懒做遇人不淑

    出巢省塘江府一个混不出名堂的小吏白维国的女儿失踪了。

    消息仿佛像长着翅膀的鸟儿一下子四处蔓延扩散开来,大街小巷门口坐着无聊的人们聚在一起,便绘声绘色的描述着,众说纷纭:有的说这女孩子跟相好的人远走天涯;也有的说她被人贩卖进青楼里当了妓女;有的还说得更为可怕与恐怖,说从南边来了一伙吃人肉的,他们专吃少女的肉,少女的肉鲜味嫩。五花八门添油加醋的谣言,让那些闲人们觉得意犹未尽不大过瘾。

    人们丑陋的禀性就喜欢七嘴八舌议论东家长西家短,对于是非八卦之类更是津津乐道,要是那家遭了大难得了瘟疫,那消息传播的速度之快范围之广,更是令人惊叹、令人咋舌。要说一个无名气的小吏女儿失踪也不至于让全省百姓扯蛋操心,关键是这白维国的女儿长得太漂亮了,传言都说这女孩容貌端庄艳丽,国色天香,堪与拥有闭月羞花沉鱼落雁的四大美人相媲美。这样一个大美人活生生就在家里一下子无影无踪,那不是出了天大的奇事吗?各种各样的猜测,各样各式的安慰以排山倒海之势砸向白维国,连平日无多大来往的邻居都上门,带着满脸的同情望向他们夫妻俩人,更有甚者,在他去衙门的路上,被一群陌生人包围着问东问西,这让他焦虑不安的心像是火上再浇把热油。好端端的孩子,眼看就再有几个月要过门出嫁了,让他拿什么交待给亲家。

    夜里他躺在床上辗转反侧,床板的咯吱声让内人更加难受,便劝解道:“孩子已不在了,你的身子要紧,还是早点休息吧。”

    他睡不着也影响内人的睡眠,白维国坐起身来,披着衣服对白张氏说道:“俺还是到外面走走,你先睡吧。”拖着鞋子出了寝室。此时,天上一轮皎洁的明月,就像是一只被咬过的玉盘,闪烁着银白色的光辉,院子里的海棠散发着沁人心脾的香味,阵阵的微风吹得他发涨的脑子清醒过来。这几日他心灰意冷地躲在家里,全身上下没一丝力气,气若游离,苟延残喘,仿佛被一阵风就能吹到犄角旮旯里化为尘土,才能不操心女儿失踪的事,他连公事都懒得去,差人去衙门请了几日假,他怕碰到同事们的安慰与劝解,世人轮到别人头上的事都会说着虚伪的漂亮话,一旦祸事轮到自己身上时候,却只能躲着人,悄无声息地蹲在墙角里独自挨着痛,忍着疼,把泪水往肚里吞。

    白维国被致命的打击彻底打蒙了,为什么他会遇到这样的灾难,他那如花似玉一般的女儿,还是个花骨朵没有竞艳绽放,就被人连根拔走,消失得无影无息。他深深陷入无法排解的痛苦之中,可是这痛苦却清晰得印在脑海里,让他欲罢不能。现在他站在院子里,暗下决心一定要把心中的乱麻斩断,要不然他不仅毁了自己,还会把这个家也给彻底毁了。

    他把事情的原委再一次地回忆起来:那日清晨,他们一家四口人照例吃着亲密无间的早饭,在他带着儿子去学堂之前,无忧无虑的女儿白小涵还笑着说,让他晚上别跟同事一起去喝酒,早点回家,她要做他最喜欢吃的糯米汤圆。他带着满腔的慈爱点头应承了,然后他牵着儿子的手一道出了门。还没到晌午,内人差人让他火速回家,他急得满头大汗一进家门,就听到白张氏的号啕大哭声,他极力压着内心的恐慌把事情从白张氏的嘴里套问出。在白张氏抽抽噎噎的诉说中,他将大概情况听得一清二楚,白小涵在他出门后,便伸出手朝着白张氏要钱,说要去买糯米粉与红豆,白张氏毫不犹豫地从身上掏出零钞,交到白小涵的手里,白小涵匆匆拿起钱就朝门外走去,这一去,就再也没有回来,她差人问附近卖糯米粉与红豆的店家,店家摇着头,说没有看见白小涵光顾。她又不死心,问遍了全城的店家,大家都说没有看见白小涵。白小涵的美是有目共睹的,城里大小店铺她全都光顾过,别人都知道她是小吏的女儿,所以都很客气对待她。接着询问旁边的邻居,均说没有看见。她慌了神,便赶紧派人去衙门叫白维国。

    白维国现在最怕的事,若是直接报官,这件事便会沸沸扬扬地传到亲家耳朵里,女儿的婚事就彻底完蛋,若是不报官的话,他找回来还有点希望,把女儿体面地打发走,安安稳稳地让孩子嫁给一户清白人家,他的一半任务也就完成。可是女儿却不知道到哪里去了,他连找的机会都没有,她仿佛凭空就消失了。他骑虎难下,两头为难,若是这样一直隐瞒下去,终究不是个万全之策。这件事折磨得他日渐消瘦,白维国一直在衙门里做文案,清汤寡水地过着不淡不咸的生活,在官场里也成不了大气候,便把全部的希望寄托在儿女身上,儿女便是他的生命,也是他活着的快乐与幸福的源泉。只要他们平平安安地,他这辈子在官场里的不如意也就得到满足。可现在维系他信念的纽带却啪嗒一声折断了,他不知道去哪里再把这要纽带联结起来。

    他站在院子里,在黑暗中思前想后,想把他从深深的陷入绝望之中的心解救出来,只能想办法把女儿找回来,唯一的一条途径便是不通过官府,直接找本省最有势力的骚狐狸,这个想法像凌空而起的焰火一样照亮了他的心房。他僵硬的身子沸腾起来,可是他又不无焦虑地担忧起来,他与她从没打过照面,根本没有人情往来,他冒然前去会不会遭到拒绝,他仔细搜索着与骚氏家族有关的人,突然华小佗的影子出现在他的眼前,他倒是与华先生打过几次交道,知书达理、言谈举止都极为稳重的华先生,让他看着极为信赖。他知道华先生是骚狐狸最为信任的人,他只有去求华小佗,让华小佗引见着他,他的愿望才能达到满足。白维国播下希望的种子后,感到通体舒畅起来,心中的愁云也一扫而空。

    白小涵是个彻彻底底的小骚货。

    她欺骗了可怜的父母,跟着一个年纪能当她爹的富豪跑了,这可是她心甘情愿的离家出走,她逮着机会就毫不犹豫地抓牢它。跟着富豪可不像她爹给她选择的婚事那么无趣,想到她一辈子要跟着一个平淡无奇的男人过一生,她的心便像万蛇吞心一般痛苦不堪,她要自己做主,把她一生的幸福都要用在享乐上。富豪能满足她各种千奇百怪的玩乐。跟着傻逼一样的年轻男人成亲过日子,熬灯费油辛苦赚钱,等煎熬成黄脸婆,也达不到跟富豪过富裕日子的水平。她可不想白白耗费大把的青春陪着那个男人过苦日子,她有自己的见识、有自己的主意,当出手阔绰的富豪请她吃饭,她便心花怒放,屁颠屁颠地跑去约会,妄想以后跟着富豪比翼双飞、白头偕老。

    出生在小吏家里的白小涵,从小深受父母的疼爱,她有着活泼浪漫的性格,更是有着一张能说会道的小嘴。她那如同天仙的面孔,时常微颦着眉头,一副让人无限疼爱的妩媚样子,迷惑了无数人的眼睛,她的父母常常被她捉弄得丈二摸不着头脑,以为她身体弱,便把一腔的宠爱无私地给了她。实际上,她是一个极度自私任性的人,好虚荣的她,凡是她喜爱的东西,她都会想尽办法得到手。若是父母对她弟弟稍微流露出一点疼爱的样子,她便气得吃不下去饭,她会动用屡试不爽的坏心眼,但她不会当着父母的面生气,她会装出虚弱不堪的样子,对着父母说道:“弟弟是个男孩子,俺们得把他培养成男人,若是太疼爱,只怕男孩子长大没多大出息。”父母仔细一想,也对,娇惯的孩子就像温室里的花朵永远也经不起暴风雨的洗礼。

    眼瞅着弟弟经常被父母训斥,一天天加在他身上的责任也沉重起来,她感到满意极了。其实她也是很喜爱弟弟,但她忍受不了父母的眼光专注地投在他的身上,计谋达成,她便欢喜得赏给弟弟一件她玩够的破烂拨浪鼓之类的小玩意儿。街上花花绿绿的店铺是她流连忘返的场所,各种精致玩意儿常常让她爱不释手不忍放下。为满足自己消费的需求,父母给她的零用钱全部被她挥霍一空,她还变着招术从父母手里骗些钱。白维国月月的薪俸也不是很多,但为满足女儿喜吃零食的习惯常常都会给她一些零用钱,为了用最少的钱得到最大的利益,她费尽周折,大动脑袋,把她的聪明才智用在对付店家上,她会眼巴巴望着想要的食品,可怜兮兮地将一双会说话的大眼睛再投向店老板,手里拿出极少的钱,怯生生地问道:“老板,俺这些钱够吗?”店家怎么忍心让一个漂亮的小美人吃亏呢?便会贱卖给她。以次她用这样的小手段小伎俩蒙骗了很多人,连她的父母也不真正了解她,她总是活在一张假面上,将她的真实想法隐藏起来。

    就是这样一个心计多端的女孩子在父母的宠爱下长大了,也渐渐地不满足于过平淡的生活。她偷偷地见过父母为她定亲的男孩子,那个相貌与才智都极为平庸的人让她厌恶与仇恨,可是她却不敢违抗父母的期望,只能把忧伤藏在心里。她得寻找机会,寻求一条喜爱的路,这机会终于被她找到了,在一次与母亲同去上街的路上,她见到了那个与母亲岁数一样大的富豪潘无良,对于别人常常盯视她的目光,她早于习惯,也乐于享受,照例她会装出一副娇羞柔弱的样子,让世上都以为见到一个美貌无比、端庄贤淑的女子,听着别人对母亲夸赞她,她便更加有礼貌,周全细心体贴别人。她便赢得好名声,回家去后,她便会在心里偷偷嘲笑别人的愚蠢。这次也不例外,她以为潘无良跟别人无异,也差不多是一个好色的男人而已,便扭过头眼望向别处,谁知这个男人却是个死缠烂打的主,竟然厚颜无耻地一路偷偷跟踪她到了家门口,她便没好气地瞪视了他几眼,乘着母亲叫门的功夫,她将一口吐沫朝着他站的方向吐过去,头也不回进了家门,将门栓叉得紧紧的。

    农历七月初,天气热得像要把人撕裂似的,白小涵睡完午觉,连喝几杯凉开水也不过瘾,便伸出手朝着正在纳鞋底的母亲说道:“娘,天太热了,闷出俺一身大汗,俺想上街买碗酸梅汤。”

    母亲慈爱地瞅着白小涵汗晶晶的一张脸,赶忙从怀里掏出一把零钱,递给她一张。白小涵接过母亲手里的钱,便一溜烟地往街上冲出去。出了大门口,她停下脚步,瞧瞧手中的一元钱,紧锁眉头思索了半天,便决定往最远的跳蚤胡同去。

    跳蚤胡同是出巢省塘江府最肮脏、破烂与龌龊的一条小巷子。

    里面藏污纳垢开满了各样的店铺,店铺都是建造在七拐八绕的街道两旁,狭窄的胡同仅能容两人并排走,两旁前伸的屋檐将整个街道遮盖得不见几丝阳光。这条阴暗的街常年散发着尿骚、腐烂腥臭味,却是白小涵常常光顾的地方,她喜欢这里的最主要原因,是这里的货物便宜。一元钱在自家门附近宽敞亮堂的大店铺里,只能喝一碗,多跑几步路,在跳蚤胡同却能买到两碗,当然她不会傻到一次喝两碗,她会把省下的另一半五毛钱,买点其它的零嘴儿吃吃。打定主意后的她,为她的聪明才智洋洋自得。不过她可不能把去跳蚤胡同的事告诉父母,在她第一次的时候搜罗了一堆破烂玩意儿,父亲狠狠地臭骂她一顿,说什么跳蚤胡同是本地最臭名昭著的街道,治安混乱,常有刑事案件发生。不说这些倒好,一说倒是更激发了她强烈的好奇心。

    那些狡诈的店家瞅着她走进胡同里,老远就伸长脖子,热情地招呼她到店里坐坐,他们猥亵的目光将她浑身摸了个遍,色眯眯的目光让白小涵激动不已,她喜欢将娇艳欲滴的身子让那些色狼们瞧个够,更证明她的魅力是多么的出众。总之她活着最大的兴奋便是摆摆身子,享受物质带给她的快乐,她选择了一家常进出的杂货店。这家店更是黑暗、更是狭小,一排靠墙的柜台摆满了乱七八糟的货物,筷子、锅碗瓢盆、笤帚等日常用品,这些都不是白小涵关注与重视的,她最喜爱的却是零食儿,什么陈皮瓜子、怪味大豆、蜜饯红枣、银丝糕、芝麻卷、苹果软糖等五花八门的食品,店铺虽小,总之是包罗万象、五脏俱全。

    店家见她抬腿迈进来,忙殷勤让她座在破藤椅里,客气地问她:“白小姐,想吃点什么?”

    白小涵媚笑起来:“张大哥,俺想喝一碗酸梅汤。”口袋里有钱没钱,白小涵装大狗的气场,足以让一般人佩服得五体投地。

    店家答应着,从一把脏兮兮的大茶壶里倒出一碗酸梅汤递给她,她慢慢地喝着,一边用那双狡黠的眼睛瞟向摆着食品的篮子里,顿时,一堆她喜爱的零嘴儿带着诱惑的色彩深深吸引了她,她流露出渴望的神情,店家精明地预测出她又在谋算着零食,他带着狎昵语气说道:“白小姐,又看上什么了。你就说呗,俺请你哟。”

    白小涵使劲咽了一口唾沫,将手里握着已是汗津津的纸币递给店家。

    “俺不要你的钱。俺喜欢你,小涵。”店家推开伸过来的纸币,握住白小涵一双白嫩嫩的小手,他浑身的血液迅速奔腾起来,呼吸急促地喘息着。

    白小涵隐约假装的微笑从心底里闪现出来,她暗自嘲笑起面前自作多情的店家,她能为了一块钱把自己的尊严置于脚底下吗?店家真是老眼昏花,看错人啦。

    她将手从店家油腻恶心的掌心中抽出来,假惺惺地说道:“张大哥,俺爹爹,他马上就来接俺呢。”她的话仿佛起到震慑店家的作用,店家知道她爹是官府里的人,他后退了一步,脸含着痛苦的表情,从牙缝里呻吟似地吐出:“白小姐,俺说过请你,就请,你看中什么尽管吃。”

    白小涵心里恶意地嘲笑着他,脸上摆出不谙世故的天真表情,爽快地说道:“张大哥,那可不行呀,俺怎么能占你便宜呢,你做生意总要有成本吧,这一块钱俺得给你,你就收俺本钱好啦。”说罢,毫不客气地拿起一块银丝糕,喝着酸梅汤,有滋有味地吃起来。

    银丝糕一块成本就要三块钱,谁让他摸她手呢,摸她手,就得付出代价,店家此时还能说什么,只能乖乖地由她摆布了。

    连吃三块银丝糕的白小涵抹去嘴角的糕渣,在店家心疼与失望的眼神中心满意足地出了门。她才不管店家此刻心里多么记恨她嘴馋,多占便宜,她知道再过上一二个月,当她跨进他的门,他便会热情万分地迎接她的到来,她是这条巷子里那些寂寞男人的调味品,个个只要是正常的男人都会为她的美貌神魂颠倒呢,谁会在乎她趁机沾他们一点点光呢。

    她漫不经心朝胡同里面走着,上次她看中一件漂亮的衣服,回家后她添油加醋地向母亲诉说,希望母亲能理解她爱衣如命的心情,满足她小小的愿望。母亲听说是跳蚤胡同里的衣服,摇着头拒绝了她无理的请求。说跳蚤胡同里的衣服全是盗墓贼从死人身上扒下来的。她可不信这个邪,那些衣服多么精致、多么漂亮呀,定是母亲吝啬的舍不得为她掏钱,为此她两天都没有给母亲好脸色看。现在回寂寞无聊的家时间还早,不如再去试穿一番,正好折腾着把刚才多吃的银丝糕消化掉。

    从门外她就瞧见那件衣服还挂在衣架上,她兴奋得叫道:“朱大哥,这件衣服怎么还没有人买呀?”

    店家从熨烫案板上抬起头来,瞅见是她进来了,满面堆起笑意,口是心非地说:“哟,大美人,这件衣服俺只等着你来买呀,只有穿在你身上,才是最漂亮的。”

    她才不信他的鬼话。白小涵微微挑着眉头,显示出诧异的神情,说道:“真的吗?朱大哥,你真是好人。一直给俺留着,不过俺等过几日才能买,俺爹爹出公差到外地去了。”

    她为了自己喜欢的衣服永远挂在那里,别卖出去,专门等着她来试穿,故意这样说道,其实她的父亲根本没有出公差。

    店家虚情假意地说道:“美人,俺会一直给你留着呢。”

    白小涵满意地笑起来,她拿起衣服在帘子后面试穿起来,穿好后,她扭扭捏捏站在店家面前,骚情地问道:“朱大哥,你看俺怎么样?”

    店家将一双色迷迷的眼睛从上打量到下,吹捧起她:“这件衣服好像为你订做的一样。太美了!”她便在铜镜里左顾右盼,搔头弄姿。

    “噢!”一声惊叹声从店门外传进来,恬不知耻的潘无良堵在店门口:“你真是个美人儿。”他说着话,一面用火辣辣的目光恣意扫视着她全身。

    白小涵横了潘无良一眼,倒是觉得他没有先前那么讨厌,可能她的心情太快乐了,有些忘乎所以,居然对他展颜一笑。他刚才的惊叹声,让她的脸升起了一片红霞,但她矜持地继续维护着大家闺秀的风度,再没回头望向他,也没接他的话茬,将注意力完全集中在镜子里的身影。

    店家瞧潘无良昂首挺胸地走进来,忙招呼他:“潘大官人,您来啦,请这里坐。”

    潘无良大模大样地坐在藤椅里。他从怀里掏出钞票,朗声问店家:“白小姐穿的这件衣服多少钱?”

    店家惊喜地回答:“大官人,这件衣服一百元。”

    “那就给俺包起来。”

    店家迟疑地望向白小涵,白小涵的两只耳朵早就竖起来,她偷听着他们的对话。眼见这人要跟她抢衣服,她心烦意乱地跑进帘子里,一阵悉悉索索的声音响过后,她疯狂地把衣服从帘子里扔了出来。

    店家接过衣服细心折叠好,摆进纸盒里,放在潘无良的面前。

    白小涵快速穿好衣服,痛苦与羞辱包围着她,她头也不回地朝门外走去。潘无良冲着她的背影喊道:“白小姐,这件衣服俺送给你。你还看中什么衣服一并挑选上。”他的话像一剂强心针打在白小涵的心里,她迟疑地停下脚步,缓缓转过身来,凝视着出手大方的潘大官人。

    潘无良手里拿着的钞票吸引了她的眼球。

    厚厚的一摞,比她父亲一年的薪俸还要多,白小涵目不转睛地盯视着。她的脑子里闪现出跟娘要钱的情景,娘总是每次小里小气给她一丁点儿零钱,还说日子都是细出来的,要存点钱,阴天防下雨,日后用钱的地方多着呢。白小涵才不管那么多歪道理,在她及时行乐的观念里,有钱就花,不管往后的日子怎么过,过一天就快乐一天,但她现在没有能力从母亲手里获得财政大权,凡事任凭母亲当家作主。

    她瞬时眉开眼笑,对着潘无良轻展朱唇,娇怯地说道:“大官人,你的恩情,俺心领了。俺们素不相识,若是接受,反让人耻笑俺贪图小利,恐怕对俺名声不利。”

    潘无良听了心里倒是一愣,原来他想讨得她的欢心,不料她却如此看重名声,这让他怎么办呢?这是白小涵惯常用来对付男人们的欲擒故纵法,其实她非常想要这件衣服,但不进行一番假正经的推三阻四,直接接受的话,男人们便以为她是一个贱货,就能轻易浮获她的芳心,她要对方表现得信誓旦旦,恨不能跪在地上求她的时候,她才会表现出赴汤蹈火般的勇敢,接受礼物就是帮助对方解除痛苦。这样她的身价自然高起来,最后的掌握权顺其自然落在她的手中,一切便由她说了算。

    果不其然,潘无良如白小涵的精心算计遂了心愿。

    潘无良拿着盒子直往她怀里塞着,诚恳地再三请求道:“白小姐,你就给俺个面子,把衣服拿上吧。你若是不要,俺今后怎么做人呢,让别人知道了笑话俺,连份礼物也送不出去。”

    “那好吧,俺就只好收下啦,谢谢潘大官人。”

    白小涵怀着愉快的心情拎着盒子与潘无良出了店门。潘无良无视路边随身带着的家仆,他继续向白小涵展开强烈的攻势,极力邀请她去仙人聚饭庄饱餐美食,白小涵见好就收,万般推辞,婉言说天已晚,父母一定很焦急,等她方便再说,潘无良定要约好具体时间,她便约好第三日正午在仙人聚门口见,潘无良殷勤地吩咐轿夫送白小涵回家。

    虚荣的白小涵眼见潘无良出手阔绰,怀揣巨款。

    第一次在街上碰见时的厌恶感,随着潘无良付钱时她的偷眼打量,烟消云散,化为乌有。以前潘无良在她的心目中是个无赖及蛮横的男人,现在她认为那是男人的霸气与勇敢,一张老气横秋的脸也成为她心中最有福相的男人脸。她揣摩潘无良是个大富豪,心情随着认识他而欢畅起来。

    离家不远的拐角处,白小涵匆忙下了轿,她怕父母知道,随便与陌生人交往,清廉的父亲若是知晓她随便接受别人的礼物,不骂死她才怪呢。她流转秋波向潘无良飞了一个浓烈的媚眼,如蝴蝶般地跳跃着奔向家门。

    道高一尺,魔高一丈的道理,在涉世未深的白小涵脑袋瓜里还没有具体概念,世道的腥风血雨在她十六年的人生里还没有领略过,她耍弄的那些伎俩只是一些简单的小儿科,自认为天下最聪明的白小涵,聪明反被聪明误,人算不如天算,这一次她陷入是物质的陷井,这陷井让她走入不归路,也让她可怜的父母沦落入痛苦之中。

    潘无良是个有钱人,一点也没有错,可是他却是个不折不扣的伪富豪。

    这个朝代里,表面光鲜,口袋里装着鼓鼓囊囊钞票的有钱人不计其数,像那些:贩卖官盐及茶叶的、开矿的、开青楼的以及开着大店铺的各式老板们,他们是经济活动中的参与者,并不是引领者,真正的富豪是有着庞大的资产,能控制与支配经济活动中金钱的最大份额者,这样的才算是真正的富豪,挥动金钱这根金箍如意棒让他们可以上能通天,下能探海,也是最有权势的人。

    潘无良却是一个管理人,管理着南方几个省的娱乐会所,这些会所其实就是青楼,不过服务的对象是上层有钱人,便美名其曰会所。出巢省、牛扒省、麻雀省、狗窝省这四省的会所全部由潘无良管理,每年他将赢利所得交付给幕后的主子,主子便会根据他的业绩支配给他一些利润。对得到手的利润潘无良是极其满意的,因此他削尖脑袋往里钻,他谋算的是主子能把更多的管理权交给他,四省的管理权不能满足他膨胀的野心,他向往着幕后主子手里所有省份的管理权。

    “小涵,俺真想不到你会来,俺以为你在骗俺呢。”潘无良直露的目光瞅着白小涵。

    “大官人,俺怎么能不来呢,说好的俺不能失信,信誉第一嘛。”她可不能放过眼前抓住大富豪的机会,为此她特意将自己打扮得光彩夺目。

    “那你要多吃点,这是俺特意为你准备好的。”

    仙人聚的包厢里,摆满了丰富的佳肴,白小涵的眼珠子差一点就掉在精美的盘子里,对于一般家庭出身的白小涵来说,品尝佳肴的机会太少了。她扭怩着身子,梨花带羞的脸上布满了红晕,娇柔地说道:“大官人,你对俺真好。”

    为了不失去与潘无良见面的机会,惯用的办法就是装病,她对娘谎称身子不舒服,心善的娘像平日一样给她零钱让她出门去买点想吃的食物,她逮着机会就往仙人聚跑。眼见精美异常的菜肴,白小涵更加深了对潘无良的观感,他是一个自己真正向往的富豪,怎么让他彻底拜在她的石榴裙下,任她掌握得好好费一番心思。

    心念至此,她将那双碧波含烟的眸子投向他,这个财大气粗的男人,确实值得让她托付终身,她要让他今生始终如一地眷恋她,下定了决心,她要抓住这难得的机会,彻底改变自己的命运。

    “俺就是要对你好,你是俺最喜欢的人,来吃这个,这个有嚼头。”潘无良把一筷子牛肉筋夹在白小涵碗里。

    “大官人,俺能叫你潘哥哥吗。”为接近距离,她得先出手啦。

    “行呀,俺正有此意,就怕你不给俺面子。来,小涵,坐俺的身边,俺好给你夹菜,哥哥得照顾妹妹呀。”

    “俺听哥哥的。”无耻的白小涵不知羞怯地坐在潘无良的身边。

    “这就对了,小涵,你真听话。”

    白小涵对于潘无良来说,只不过是他猎艳名单上又一个牺牲品而已,他已经过了春心萌动的年纪,对于什么事都从现实考虑,现实让他不存任何的幻想与激情,只有新鲜的肉欲才能让他麻痹的肉体得到片刻的复苏,按着他呆板老套的手段,花些小钱就能得到快感,这些钱对于他来说只是九牛一毛,丝毫影响不了日渐丰腴的口袋,在沉闷的生存之中,为他的肉体得到一些强烈刺激,反会让他精神振奋,也是他必不可少的享受。

    他与白小涵推杯换盏,哄劝着喝了几杯酒后,白小涵醉意蒙胧。潘无良劝她坐在他的怀里,白小涵顺从的应诺了。

    “小涵,你长得真美。你能天天都从家里出来跟俺一起出去玩吗?”潘无良甜蜜蜜地说道。

    “哥哥,俺尽量抽空吧。”

    “小涵,你喜欢俺吗?喜欢跟俺在一起吗?”

    “俺喜欢。”

    “那俺们就在一起吧。好吗?”

    “嗯……”白小涵答应了潘无良的无理要求。

    白小涵聪明的头脑里认为情欲是抓住男人的必要途径,她要借这次机会成功上位,她简单地以为通过满足对方的需求来达到操纵的目的,这就是大多数愚蠢至极的女人常用的办法。真正的聪明女人会用她自强自立的能力得到尊重,并延长真正的幸福长度,而不是一味靠在男人身上求得可怜的温饱,人无百日好,花无百日红,女人总有年老色衰的一天,到那时她会拿什么延续男人的爱呢?而男人却追求的是一时的新鲜快感,你今日光鲜便是他杯中的佳酿,等过了良辰美景,你便是食之无味的垃圾食品,避之如虎一样躲着你。未经沧桑的白小涵是个看着聪明实则愚蠢的女孩子,以前她周围除了跳蚤胡同那些小店主们,就是其它形形色色的店铺老板们,他们乞求她的眷恋,她常常的光顾便是她对他们最好的回报。现在她要拿这些雕虫小技来应对风流场上惯战的老将,便是大错特错。

    并以此为取媚手段的成功而暗暗得意。

    此后的她,便找出各种理由搪塞哄骗父母,一辈子安份守已,老实做人的父母可没有那么多的花花肠子,能看透女儿野心勃勃的远大目标。他们只能任由白小涵欺骗,将他们的信任任意践踏。潘无良带着她到外面去,便是她最快乐的事,为了终身幸福,欺骗父母又算得了什么呢?等她嫁给大富豪的时候,她自然会让他们大吃一惊,那时候她便会安慰他们,拿出最好的礼物来回报他们的养育之恩。她现在最需要的是能尽快让潘无良说出娶她的话,她不出去怎么能做到让人主动求婚呢,出去变着法儿不断地取悦奉承,让潘无良无限迷恋达到爱不释手,不能离开她,也才能让他吐出自己想要的结果。

    可是潘无良却好像与以往那些男人有些不一样,她常常猜测他的心思,却发现要讨他欢心,却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他不会像别人一样对她赞美与恭维,说话的主动权却常常掌握在他手里,为此她坐卧不安,他决定要去哪里,便容不得她反驳,她若是用居高临下的语气说话,他更会毫不客气地将她攻击得一无是处,这让她的自尊心更是到了无以复加的羞耻地步,渐渐地她觉得自己像一块破布,任他随意蹂躏的时候,已经太晚了。

    “哥哥,俺们什么时候成亲呢?再继续骗俺爹娘,恐怕会被他们发现。俺们得尽快成亲。”

    “小涵,你怎么会有这样的傻念头出现呢?俺们只是玩玩而已,一起图个快乐嘛。”

    “你这不是骗俺吗?俺怎么给父母交待。”

    “小涵,是你想得太多啦,你听俺说。”

    她竭力稳住发抖的身子,听着他一大堆的理由驳斥她逼婚的要求后,一向能言善辩的嘴巴瞠目结舌,木讷着半天说不出话来。委屈的面容娇怯里含着怨恨,辛酸的泪顿时倾然而出,瞧着酒足饭饱恣意取欢后的潘无良,瞪着一双充血的眼睛逼视着她,她知道再也无法用泪水打动潘无良的心,她彻底看清了这个男人的真实企图,他用堂而皇之的理由充分说明了自己正确的观点,他潘无良这辈子根本不会拴在哪个女人的裤腰带上,更何况他家里有一个明媒正娶的妻子,他的妻子是他这辈子永远的唯一,他的精神永远都会忠实于她的,肉体出轨那又另当别论,男人都喜欢腥嘛,克制不了欲望的冲动,他也免不了世道的风俗。因为白小涵根本不了解这个社会,有多少有钱男人都是这样过的,家里红旗不倒,外面彩旗飘飘,随风飘扬的彩旗任他招呼,这招呼的代价便是他为她们付钱,付过钱后,大家便是各取所需。一番冠冕堂皇的理由尽情吐出后,他的脸上呈现出一种高深莫测的微笑,一双眼睛将白小涵全身从头到脚端详了一遍,好像在仔细衡量她到底有几斤几两重,然后他从怀里掏出一摞钞票递给白小涵。

    吃惊的白小涵今日才领略了大富豪的手段,她满腔怨恨,恨不能一头闯死在这个男人怀里,抓住大富豪的美梦彻底毁灭了,她还有什么脸去见父母,想回头已彻底来不及了,就是想嫁给那个平淡无奇的傻逼男人,人家一定在婚后第一天就休掉她,他们根本不会要她这个敞口子货,这是明摆的世俗贞操观,显而易见的是父母的颜面会丢失贻尽,她将会成为街坊邻居们指指点点的嘲笑目标,身败名裂的恶果她可承受不起。

    “你真是个无耻之徒,俺跟你拼啦。”

    咆哮着向这个夺取她贞操的凶猛流氓扑去,她此时已完全失去理智,对他拳打脚踢,她用街市最下流的话谩骂着他,她希望能激怒他,让他一拳打死她,这样她也就解脱孽海深渊,他会为此而坐牢,偿还她所受的痛苦。他先是左闪右晃躲避着她的拳脚,她发狂了,用一只手向着他面部撕挖过去,他抬起有力的臂膀只轻轻地将她一拨拉,她便像一只破口袋似的倒在地上。

    她爬在地上,毫无反抗的力量,微弱无力地双手支撑着身子,转过头,用仇恨的眼光怒视着他,大声吼道:“那俺到底怎么活下去?你说。”

    这个问题对于老谋深算的潘无良来说,太简单了,也正中下怀。

    这样的场面他已战斗过多少回,她们往往听到他说实话后,便是一哭二闹三上吊这些小把戏,再无新鲜花样让他欣赏,多少自认为聪明的女人都是无一例外,全部眼馋嘴骚地看见他头上用钱堆砌出来的光环,而暗防不住他打出有力的挡箭牌,他是有妻室的人,这张最有力的王牌被他打出后,就像落花流水般地砸向毫无抵抗的弱者头上,此时场面便完全由他来操纵。

    他是她们的毁灭者,也是她们的救世主,他蹲下身子,将她出血的嘴角轻轻试擦后,镇定地吐出:“那就跟俺走呗。”然后他看着希望的光芒在她的脸上闪现。一本正经地又说道:“不过,你得听俺的话,这个能做到吗?”

    白小涵还有路可走吗?她唯有死乞白赖地跟着他走这条路之外,再没有选择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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